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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未統一要求將游泳納入中考

2019-02-22 15: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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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2日電(記者 胡浩)針對網傳“教育部規定將游泳正式納入中考考核項目”,教育部22日回應表示並不屬實。

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於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意見》,要求中小學要把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情況、學生體質健康狀況和運動技能等級納入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各地要根據實際,科學確定體育考試分值或等第要求。

同年,教育部出臺了《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對推進中考改革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這輪中考改革的目標是,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範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指導意見提出,要改革中考招生錄取辦法,選取試點地市從2017年開始改革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

教育部表示,目前,各省份按照教育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陸續出臺了本地中考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將體育科目納入錄取計分科目。各地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制定體育科目考核辦法,以跑、跳、投等基本體能和基本運動技能為考察重點,具體考核項目由各地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沒有將游泳作為統一必考項目。有的地方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將游泳作為體育科目考核項目,但並不代表所有地區都必須將游泳作為考核項目。

教育部指出,將進一步強化中小學體育運動,要求各地各校開齊開足體育課程,因地制宜豐富體育運動項目,積極開展校園體育活動,培養學生體育興趣和運動習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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