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福建省從四方面為企業社會保險費減負

2019-02-25 10:26 來源: 福建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記者近日從省財政廳獲悉,近期我省採取四方面措施,進一步降低企業社會保險費負擔。

一是繼續執行降低社會保險費費率。在2019年4月底政策到期後,延續實施用人單位和職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總和從3%階段性降至1%。

二是穩定徵收方式。保持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之前現行的繳費基數、費率等相關政策不變。

三是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企業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金額按照稅務部門繳費憑證確認。2019年,對經當地政府指定的經濟部門認定,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企業,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返還標準按照企業申請時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6個月金額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四是加大社會保險補貼力度。省級提前下達就業補助資金6.5億元,支持各地落實包括社會保險補貼在內的各項就業創業政策,減輕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的社會保險費負擔。據統計,2018年全省社會保險補貼支出11.52億元,同比增長15.5%。(記者 王永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