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福建省財政四項措施提升失業人員就業能力

2019-02-28 09:03 來源: 福建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據省財政廳消息,為支持失業人員參加培訓提升就業能力,省級財政採取四項措施,通過豐富技能培訓、扶持失業困難群體、放寬技能提升補貼和擴大就業見習補貼範圍,加大對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力度。

一是豐富培訓供給。支持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訓機構和普通高校等承擔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對培訓合格的失業人員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或技能提升補貼。各地人社、財政部門可探索通過整建制購買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項目方式,為去産能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免費提供就業技能培訓或網絡創業培訓。對承擔項目制培訓任務的培訓單位,按培訓人數給予每人最高1000元的培訓補貼。

二是扶持困難群體參訓。2019—2020年,對失業人員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再給予生活費補貼,補貼標準最高為當地當月的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參加培訓時間少於10天的,按當月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的50%確定生活費補貼。生活費補貼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享受生活費補貼當月不可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生活費補貼當月應領未領的失業保險金在之後月份可順延領取。

三是放寬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2019—2020年,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在參保地申請技術技能提升補貼。

四是將青年失業人員納入就業見習補貼範圍。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就業見習補貼範圍由離校2年內未就業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擴展至16至24歲失業青年,就業見習時長由3至6個月擴展至3至12個月,並適當提高補貼標準。(記者 王永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