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上海“一網通辦”驅動政府效能提升

2019-03-01 09:17 來源: 文匯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隨著“隨申辦”等App的推出,居民群眾辦事辦證日益方便、快捷,昔日熙熙攘攘的辦證大廳,如今已變了模樣。(均本報資料照片)製圖:李潔

上海市民習以為常、遵循了幾十年的一些辦事“常識”,今年會有大變化,有些可能還會方便得“讓人不適應”。比如,住賓館要登記身份信息,但很快你或許就能用手機代替身份證辦理入住;註冊公司本來總要帶材料去辦事大廳,但很快你可能全程不用出門;辦按揭,過去怎麼也得跑一趟交易中心,但今年,在銀行你就可以直接辦妥……

這些變化,都將是今年上海政務服務效能提升、體驗提升的重要內容,背後最關鍵的推動因素,就是“一網通辦”。市政府辦公廳相關負責人昨天表示,“一網通辦”正在重構上海政府部門的業務流程,倒逼政府職能轉變,從而讓群眾有更多便利度和獲得感。

讓外界感到方便,讓內部感到壓力

“一網通辦”已成為上海政務服務的標誌性品牌。在普通人的認知中,“一網通辦”或許意味著電腦端、手機端的那個全渠道、全流程服務門戶,但事實上,“一網通辦”更關鍵的發力點並非外在,而是政務體系內部。

舉一個例子。隨著3300多萬張公安電子證照被上海“一網通辦”歸集,市民只需要安裝一個“隨申辦”App,手機就能瞬間變成一個集身份證、居住證、駕駛證等電子證照于一屏的“證件包”。

但是,如何讓這個“證件包”發揮更大作用?需要各部門集思廣益,動足腦筋。

事實上,電子證照系統設立的初衷,是讓企業和市民在辦事時,不用反復提供證照,而是實現內部的信息調用。這自然是一種流程優化與革新,也起到了壓縮新企業註冊時間的效果。然而,新技術、新平臺並不只有一種應用場景,特別是如果能將技術創新與管理創新結合,就可能在更大範圍內體現出“一網通辦”的價值。可以説,“一網通辦”為全市各部門創造性優化業務打下了基礎,也施加了壓力。

上海公安部門昨天透露,他們已為電子證照設計出了新的落地場景——讓賓館、網吧等場合,可以接受電子身份證亮證;在路面查驗、事故處理等事務中,可以用到電子駕駛證。屆時,只要辦事人員配置了專門的讀取設備,電子證照就和紙質證照同樣有效。

打破多年來“住旅館必須帶紙質證件”“開車必須帶紙質駕照”慣例,勢必會讓市民感到方便。但為此,公安、旅遊等主管部門也必須改變管理定勢,甚至要修改規章制度。公安部門透露,根據擬議中的電子駕照新規,哪怕駕車人只能提供電子駕照,也不會因為沒有攜帶紙質駕照而被扣分。

上海市場監管部門也表示,為深化電子證照應用,全市將在近期實現新企業註冊全程無紙化,讓註冊人足不出戶辦妥手續,從而做到“零跑動”。如果説之前部分企業的開設時間已經達到了看似極限的“1天”,那麼此舉可望將極限進一步壓縮到“0.5天”,從而為新一輪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做好準備。

對業務流程開刀,將改革效應放大

上海的“一網通辦”,去年“啟動”,今年則要“攻堅”。可以説,在大量事務已經因為第一步的改革而實現效率提升、成本壓減的情況下,要進一步改善辦事體驗,難度只會越來越大,就必須“刀刃向內”深化政府職能轉變。因此,今年,“一網通辦”喊出了“進行革命性流程再造”的口號。

流程優化,説起來抽象,但在上海建設審批主管部門看來,就等於“減、放、並”等幾個字。稍稍展開一些,就是要減少申請材料、審批時間、辦理環節,下放審批權限,合併辦理事項等。

去年,隨著“一網通辦”的推進,上海社會投資領域建設項目的審批效率出現大幅提升——原先,審批設計方案和施工許可通常要100多個工作日;改革後,最短壓縮到15個工作日,最長也不過48個工作日。實現如此顯著的進步,根本原因在於政府部門對不少環節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比如,由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等牽頭,涉及審批的多部門之間,共享審批結果和管理數據,從而使建設單位所須提供的材料由131件次減少到76件次;另外,通過將施工圖紙在各部門的審批流程由“串聯”改為“並聯”,使得該圖紙的審批時間從55天壓縮到了不超過28天。此外,規劃部門還主動下放審批權限,讓區級部門承接一定事項,為合併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創造了條件。

市政府辦公廳表示,對跨部門業務流程進行梳理整合,是上海“一網通辦”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也是核心理念。此外,“一網通辦”還結合具體事項,探索了其他改革模式,包括推動審批事項向“綜合窗口”集中、推動審批處室向行政服務中心集中、深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深入推進告知承諾……

據介紹,今年上海“一網通辦”已將新增100個業務流程優化和再造事項、實現“兩個減半”(審批所需材料平均減半,審批時限平均減半)、新增一批“零跑動”事項,作為改革目標,詳細的改革清單預計會在不久後進一步明確。對那些已優化的辦事項目,“一網通辦”也將要求相關部門及時更新政務承諾,把壓減後的辦事上限作為新的承諾下限,以固化改革成果,接受公眾和媒體監督。(首席記者 張懿)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