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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是新疆打擊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的重要原則

2019-03-18 13:3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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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記者丁小溪、王愛華)國務院新聞辦18日發表的《新疆的反恐、去極端化鬥爭與人權保障》白皮書指出,堅持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是新疆打擊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的重要原則。針對嚴峻複雜的反恐形勢和各族群眾對打擊暴力恐怖犯罪、保障生命財産安全的迫切要求,新疆對一切侵犯公民人權、危害公共安全、破壞民族團結、分裂國家的暴力恐怖活動,依法進行嚴厲打擊。

白皮書顯示,新疆司法機關始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全面貫徹執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組織、策劃、實施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違法犯罪活動的首要分子、骨幹成員、罪行重大者,以及曾因實施暴力恐怖、宗教極端違法犯罪活動受到行政、刑事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又實施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犯罪活動的人員,依法從重處罰;對罪行較輕,危害不大,能認罪悔罪者,以及未成年人和受蒙蔽、脅迫參加者,依法從輕處罰;對自首、立功者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充分發揮刑罰的教育改造和預防犯罪作用。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司法機關通過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訴訟等權利,體現程序公正和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護。

同時,根據白皮書,新疆依法開展去極端化工作,治理非法宗教活動、非法宗教宣傳品、非法宗教網絡傳播,有力遏制了宗教極端思想的滋生蔓延。宗教極端主義干預行政、司法、教育、婚姻、醫療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學生入學率、鞏固率大幅上升,群眾對宗教極端思想危害性的認識明顯提高。

白皮書指出,在依法去極端化的同時,新疆也加大對合法宗教活動的保護力度,相繼出臺或修訂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宗教事務條例》等有關宗教事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這些地方性法規明確了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了合法宗教活動與非法宗教活動的界限,為各族群眾進行合法宗教活動提供了法治保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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