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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就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開徵求意見

2019-03-19 11:40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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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簡稱《章程指引》)相關條款進行修改,自3月15日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有關公司股份回購的規定進行了專項修改,對上市公司回購股份作出新規定;證監會修訂發佈了《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對公司治理提出了新要求。近期,證監會公佈了《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明確了存在特殊股權結構企業上市安排。

為落實上述規定和要求,證監會對《章程指引》做了三方面修改:一是明確了存在特殊股權結構上市公司章程相關要求。二是根據《公司法》的新規定,完善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明確收購方式、決策程序和股份處理要求等。三是結合《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和上市公司治理實踐,對股東大會召開、董事職務解除、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設置、高管人員任職要求進行完善。下一步,證監會將持續跟蹤上市公司治理狀況,繼續完善公司治理相關規則,督促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相關主體盡職履責,切實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徵求意見反饋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並在履行相關程序後發佈實施。

關於就《關於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決定》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促進上市公司科學制定公司章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我會對《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證監會公告〔2016〕23號)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陸中國證監會網站,進入首頁右側點擊“公開徵求意見”欄目提出意見。

2.電子郵件:ssb@csrc.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中國證監會上市部,郵政編碼:100033。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30日。

中國證監會
2019年3月15日

關於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決定.pdf

《關於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決定》起草説明.pdf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