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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要求加強流通環節非洲豬瘟病毒檢測

2019-04-03 22:0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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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3日電(記者 趙文君)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三部門3日聯合發佈關於在加工流通環節開展非洲豬瘟病毒檢測的公告,要求進一步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嚴防染疫生豬産品進入食品加工流通環節。

公告要求,豬肉製品加工企業、生豬産品經營者、包含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記錄製度,加強對採購生豬産品的管控和溯源管理,確保購進的生豬産品來自定點屠宰廠。嚴禁採購經營來自非定點屠宰廠或者來源不明的生豬産品。

豬肉製品加工企業、生豬産品經營者採購生豬産品應當批批查驗其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以及非洲豬瘟病毒檢測結果(報告),確保購進的生豬産品不帶非洲豬瘟病毒;採購的進口生豬産品應附有合法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公告指出,豬肉製品加工企業在生豬産品原料中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的,應當立即封存陽性樣品的同批次原料並報告所在地市場監管、畜牧獸醫部門,並將陽性樣品送至具有非洲豬瘟病毒檢測資質的單位復檢。復檢為陽性的,企業要在當地市場監管、畜牧獸醫部門監督下,按規定對同批次生豬産品原料進行無害化處理,對相關場所進行徹底清洗消毒。

公告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食用農産品集中交易市場、銷售企業和餐飲企業的監督檢查,對“兩證”不全、來源不明、無法提供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合格報告的生豬産品進行重點排查,發現可疑的生豬産品及時實施抽檢,防止帶病生豬産品流入市場。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産品的溯源調查,對負有責任的養殖場、屠宰廠、豬肉製品加工企業、生豬産品經營者從嚴懲處。

這一公告自發佈之日起實施,豬肉製品加工企業開展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從今年5月1日起執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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