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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實施災害民生
綜合保險 每人人身救助金最高15萬元

2019-04-06 17:1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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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4月6日電(記者 陳國峰)為充分發揮保險機制在減災救災工作中的作用,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通知,轉變傳統單一的政府救災救助模式,建立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制度。

據了解,災害民生綜合保險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分擔,以設區的市為投保主體,保險機構按照市場化機制運行,險種惠及全省行政區域內常住人口以及災害發生時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山東省規定,基本保費以公安戶籍人數、戶數為依據,按照每年每人2元、每戶2元的標準計算。各設區的市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和實際需要,在基本保費標準的基礎上適當提高。

該險種的保障額度以設區的市統算,全年累計賠付限額為保費總額的15倍,如發生重特大災害事故,賠付限額可上浮至保費總額的18倍。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額為15萬元,每戶房屋救助金限額5萬元,每戶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糧、廚具)救助金限額600元,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人員的救助金限額每人25萬元,因災導致飲水困難的人員飲水救助費用每人每月60元。

據統計,“十二五”以來,山東省洪澇、乾旱、風雹、颱風、低溫冷凍等各類自然災害多發頻發,全省平均每年有1400萬人不同程度受災,3.3萬間因災倒損民房需要恢復重建,年均直接經濟損失約136億元,冬春期間有170萬左右受災困難群眾需要政府給予基本生活救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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