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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取消和調整13項行政許可事項

2019-04-24 09:04 來源: 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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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市政府下發《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和調整13項行政許可事項,涉及省內幹線傳輸網(含廣播電視網)建設項目核準等事項。

據了解,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9〕6號)精神,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我市營商環境,市政府決定對應取消市級行政許可事項9項,承接國務院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2項,下放各區縣行政許可事項2項。上述取消和調整的13項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已予以公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市政府的該項決定要求,各區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落實和銜接工作。要制定事中事後監管措施,採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等方式,確保放得開、接得住、管得好,防止出現監管真空。

對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不得擅自轉交下屬事業單位、協會繼續審批,不得通過拆分、合併或重組等方式以新的名義、條目替代審批,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變相審批;對承接的行政許可事項要細化承接措施,確保平穩有序過渡;對下放到區縣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加強對承接單位的培訓和指導。

此外,要加強信息公開,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事項事中事後監管細則,相應調整網上行政許可事項及辦事指南,動態管理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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