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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銀齡講學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

2019-04-29 10:53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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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銀齡講學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
教師廳函〔201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有關精神,按照《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銀齡講學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2018〕7號)要求,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充分利用退休教師優勢資源,調動優秀退休教師繼續投身教育的積極性,提高農村教育質量,根據各地需求,經商財政部同意,現就做好2019年銀齡講學計劃有關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政策要點

(一)實施範圍。以縣為基本單位,主要是國家確定的連片特困地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深度貧困縣,貧困的民族縣、革命老區縣、邊境縣以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困難團場等,重點向“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受援學校為縣鎮和農村學校。

(二)招募人數。2019-2020學年全國計劃招募4000名講學教師。

(三)資格條件。申請銀齡講學計劃的退休教師以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骨幹教師為主。年齡一般在65(含)歲以下,政治可靠、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業務精良;身體健康、甘於奉獻、不怕吃苦、作風紮實;教育教學經驗豐富。講學教師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以高級教師為主。原單位返聘退休教師工作不列入銀齡講學計劃。

(四)崗位職責。按照“需求為本、形式靈活”的原則,招募到的講學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開展以課堂教學為主的講學活動,同時也可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進行聽課評課、開設公開課、研討課或專題講座,指導青年教師、協助學校做好教學管理和開展教研活動等豐富多樣的講學活動,發揮示範和輻射作用,帶動提升受援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

講學教師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學年,鼓勵考核合格的連續講學。各受援縣教育局與擬招募講學教師簽訂銀齡講學服務協議,協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正式簽約前,講學教師需提供近六個月體檢報告。講學教師服務期間,由受援縣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的,或因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講學的,予以解除協議。

(五)招募程序。招募工作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擇優”和“定縣、定校、定崗”原則,從受援縣教育學校實際需要出發,招募講學教師,結合講學教師專業特長,選準學科專業。按下列程序進行:(1)公佈需求;(2)自願報名;(3)資格審核或遴選;(4)公示公佈;(5)簽訂協議;(6)上崗任教。

(六)保障措施。一是經費保障。講學教師服務期間人事關係、現享受的退休待遇不變。按月發放工作經費。工作經費主要用於向講學教師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補助。講學教師工作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年人均2萬元標準共同分擔,其中:西部省份由中央財政負擔;中部省份由省級財政和中央財政按1:1比例分擔;東部省份由省級財政自行負擔。中央財政應分擔的工作經費採取據實結算的方式。各省可根據實際,提高工作經費補助標準,高出部分由省級財政負擔。如需安排講學教師崗前研修,費用由省級財政負擔。二是政策保障。受援縣要為講學教師提供週轉宿舍,配備必要的生活設施。講學教師因病因傷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本人醫療關係和有關規定辦理。對於講學期間表現優秀的,在評優表彰等方面優先考慮,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於講學期間考核不稱職或存在問題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二、切實做好組織實施

(一)落實招募任務。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招募工作,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儘快啟動2019年講學教師公開招募工作。加強對本地招募計劃的統籌,提高招募完成率,確保新招募講學教師秋季開學前按時上崗。

(二)摸清受援需求。各地要摸清受援縣需求,充分聽取基層學校意見,統籌兼顧不同學段情況,招募受援縣急需的、符合規定條件的講學教師。

(三)加強政策宣傳。相關省份要加強政策的宣傳,及時收集積累相關資料和信息,深入挖掘講學教師中的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跡,弘揚教師奉獻精神,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四)加大督查力度。對於銀齡講學計劃實施管理不到位,特別是招募計劃完成不好,講學教師待遇保障政策落實不到位的,要嚴肅查處,並要求立即整改。對整改不力的,將予以通報批評,並在下一年度不再增加或適當核減該省份招募名額。

三、及時準確報送材料

1. 請吉林等7個2019年參加銀齡講學計劃的省份組建工作組,于2019年6月21日前報送《銀齡講學計劃工作組名單》(附件1)和本省份實施方案。

2. 請參加銀齡講學計劃的省份核定2019—2020學年計劃招募講學教師人數(附件2)。

3. 請參加銀齡講學計劃的省份于2019年11月15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和《銀齡講學計劃2019—2020學年招募講學教師匯總表》(附件3)。

4. 請參加銀齡講學計劃的省份和2020年準備參加的省份于2019年11月15日前報送《銀齡講學計劃2019—2020學年招募講學教師需求表》(附件4)。

聯絡人:王志潔;

電話:010—66096498、66097842(傳真);

郵寄地址:北京西單大木倉衚同35號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郵編:100816)。

附件:1.銀齡講學計劃工作組名單

      2.銀齡講學計劃2019—2020學年招募講學教師計劃表

      3.銀齡講學計劃2019—2020學年招募講學教師匯總表

      4.銀齡講學計劃2020—2021學年招募講學教師需求表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4月1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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