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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四個敬畏” 堅守“四條底線”——證監會負責人闡述上市公司監管工作

2019-05-12 07:32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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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質量是資本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基石。從長期看,決定市場成色和發展走勢的,還是經濟基本面和上市公司質量

○ 加強上市公司監管,要堅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則;對亂象頻出的問題公司和風險公司要重點聚焦、嚴格監管,做到“抓兩頭、帶中間”;要探索創新退市方式,實現多種形式的退市渠道

5月11日,中國上市公司協會2019年年會暨第二屆理事會第七次會議在京召開。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出席會議,並作了題為《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夯實有活力、有韌性資本市場的基礎》的講話。

他表示,將堅持增量和存量並重,把好市場入口和出口兩道關,以增量帶動存量,實現市場化優勝劣汰,持續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以關鍵制度創新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上市公司是實體經濟的“基本盤”

易會滿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是企業自身發展的內在要求。截至4月末,境內上市公司共3627家,總市值約60萬億元,均居世界前列。上市公司涵蓋了國民經濟全部90個行業大類,佔國內500強企業的七成以上。易會滿表示:“可以説,3600多家上市公司就是中國經濟的‘成分指數’,整體上反映了宏觀經濟穩中向好的態勢。”

易會滿表示,近期由於受外部因素的影響,股市有一定震蕩波動,從長期看,決定市場成色和發展走勢的,還是經濟基本面和上市公司質量。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監管部門要做到“四個敬畏”,對上市公司來講也必須謹記:

——敬畏市場,尊重規律,走穩健合規的發展之路。希望大股東和上市公司將尊重市場、尊重規律貫穿始終,將穩健經營、審慎經營貫穿始終,做到發展與風控能力相匹配,有所為有所不為,避免發生大的戰略失誤和偏差。

——敬畏法治,遵守規則,強化誠信契約精神。希望大股東和上市公司堅持以法律法規為準繩,認真學習《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到敬畏法治、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誠信合規。

——敬畏專業,突出主業,自覺遠離市場亂象。希望大股東和上市公司突出主業、做精專業,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促進市場正本清源。

——敬畏投資者,回報投資者,積極踐行股權文化。希望大股東和上市公司持續優化投資者回報機制,做守底線、負責任、有擔當、受尊敬的企業。

以增量帶存量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易會滿表示,要加快推進資本市場綜合性改革和對外開放,把好市場入口和出口兩道關,以增量帶存量,持續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立足增量優化。堅持從源頭上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杜絕“病從口入”。推動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平穩起步,真正落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證券發行註冊制,提高審核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增強發行上市標準的包容性和政策的可預期性,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創新。同時統籌推進相關上市板塊的改革,暢通多層次資本市場機制,吸引更多各行各業的優質企業上市。繼續保持IPO常態化,堅持競爭中性,切實做到好中選優。

——深化存量改革。在把好入口、引入優質公司的同時,拓寬出口、分類施策,平穩化解存量風險。實施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行動計劃,使存量上市公司質量有較大提升。發揮好市場“無形之手”的作用,完善並購重組、破産重整等機制,支持優質資産注入上市公司。要探索創新退市方式,實現多種形式的退市渠道。對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觸及退市標準的企業堅決退市、一退到底,促進“僵屍企業”及時出清。

——完善基礎制度。適度優化再融資、並購重組、減持、分拆上市等一系列制度,大力發展直接融資特別是股權融資,進一步提高資本形成效率,助力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堅持監管與服務並舉

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是上市公司監管的首要目標。易會滿表示,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力度必須加大,不能削弱。監管的重點在於公司治理,包含信息披露和內部控制。要通過持續監管、精準監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東講真話、做真賬,提倡真和實,不搞虛和假,拒絕蒙和騙,不做違法違規之事。

易會滿説,加強上市公司監管,一是堅持監管與服務並舉,二是堅持規範與發展並重,三是堅持信披與治理並行。資本市場不僅是資金市場,也是信息市場。信息披露是這個市場的生命線,要通過公開透明的信息披露,讓投資者看得見、看得清上市公司,更好地實現“用手、用腳投票”。

加強上市公司監管,要堅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則,對持續規範經營的優質上市公司要在融資、並購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提升企業發展的內生動力;對亂象頻出的問題公司和風險公司要重點聚焦、嚴格監管,做到“抓兩頭、帶中間”。

今年以來,證監會已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立案28家次,其中涉及資金佔用13家次、違規擔保12家次。上市公司和大股東必須牢牢守住“四條底線”:一是不披露虛假信息,二是不從事內幕交易,三是不操縱股票價格,四是不損害上市公司利益。對照這“四條底線”,上市公司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於問題嚴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證監會將綜合運用監管措施、行政處罰、市場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公司特別是大股東、上市公司董監高、實控人的責任。

數據顯示,資本市場日漸成為並購重組的主渠道、存量盤活的主戰場,上市公司並購重組交易金額從2014年的1.45萬億元增長到2018年的2.56萬億元,約佔國內並購總量的60%,躍居世界第二大並購市場。(記者 祝惠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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