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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醫保靶向施策精準扶貧

2019-05-13 09:52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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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一直是脫貧工作中的硬骨頭,如何借助醫保扶貧助力脫貧攻堅?日前,自治區醫保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醫保扶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完善醫療保障扶貧頂層設計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具體扶貧工作措施,確保醫保扶貧政策落地見效。

精準到人,確保貧困人口參加醫保“全覆蓋”

《通知》要求,要摸清底數、精準到人,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00%參加當年基本醫療保險。

自治區醫療保障部門按月組織比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信息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信息,並於每月上旬將比對信息的結果推送給各市;要求各市職能部門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不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進行篩查,列出臺賬和花名冊,切實摸清參保繳費底數,做到精準到人。

同時,對符合參保條件尚未參保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各縣(市、區)要逐戶逐人開展參保動員和繳費工作,確保參保繳費不漏一人。

多措並舉,加速醫療費用“一站式”直接結算

《通知》明確,建立全區統一的“一站式”直接結算信息系統——今年7月起,逐步在各市推廣應用統一的“一站式”直接結算信息系統,實現全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基礎信息數據庫和醫療救助人員基礎信息數據庫的互聯互通,確保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基本醫保二次報銷、醫療救助和兜底保障等“一站式”直接結算。

未具備使用信息系統進行“一站式”直接結算條件的地方,要按照相關規定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先行墊付、及時結算的方式。

符合健康扶貧兜底保障規定的,在縣域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住院和門診特殊慢性病門診醫療費用,由建檔立卡貧困患者憑相關票據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報銷,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按照“一站式”直接結算要求具體辦理結算。

建檔立卡貧困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使用《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醫療服務項目》費用應佔總費用的90%以上,超出部分由醫療機構自行承擔。屬特殊病例無法達到規定比例,超出部分要納入兜底保障範圍的,由醫療機構報當地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部門審批。

優化流程,保障門診特殊慢性病患者待遇

《通知》規定,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患有《廣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規定的29種疾病,由二級(縣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按專科組織2名主治及以上職稱的醫師,按醫學診療規範和診斷標準進行認定,並將認定的信息錄入醫療保險信息系統,患者即可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障待遇,定點醫療機構按月將認定名單報送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同時,定點醫療機構每月將認定為門診特殊慢性病的建檔立卡人員名單、疾病診斷和認定時間加蓋公章後,報送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無須再提供其他材料。

提高效率,加快村衛生室就醫直接結算

《通知》要求,各市、縣(市、區)對具備網絡條件和計算機設備要求的村衛生室,及時組織安裝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實現在村衛生室就醫直接結算。對不具備網絡條件和計算機設備,未實現直接結算的村衛生室,門診就醫結算採取先記賬後結算的方式進行,村醫只收取患者個人應付部分,其餘費用由村衛生室按規定與鄉鎮衛生院結算。

已經實現村衛生室就醫直接結算的,由各鄉鎮衛生院負責匯總審核醫保信息系統自動生成的報表,並按時報送縣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及時結算並足額撥付“一般診療費”。

未實現村衛生室就醫直接結算的,由村醫定期報送報表和相關資料到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院匯總審核後,將所轄村衛生室上月發生的“一般診療費”向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及時足額撥付“一般診療費”到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院應及時全額支付給村衛生室。(記者 羅琦 通訊員 劉建葵 )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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