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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未經批准不得新建
鄉村民宿 嚴禁變相發展房地産

2019-05-24 15:4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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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5月24日電(記者 王存福)海南省住建廳等六部門近期印發的《海南省鄉村民宿管理辦法》和《海南省促進鄉村民宿發展實施方案》規定,海南未經批准不得新建鄉村民宿,嚴禁變相發展房地産。

相關規定對民宿開辦要求、開辦流程、經營規範、監督管理等進行規範,明確要求新建鄉村民宿必須堅持逢建必報,嚴禁以開辦鄉村民宿名義變相發展房地産。

根據規定,海南省對開辦鄉村民宿要求具有合法土地和房租使用證明、合法的房租租賃合同,鼓勵簽訂10年以上長租合同,租約到期後承租人有優先續租權。

此外,海南省鄉村民宿的經營規模原則上應符合如下規定:經營用單棟民宿客房數量應當在14間以內,單棟床位數應當在30床以內,客房凈面積原則上不少於8平方米(不包含洗手間),主體建築應符合所在地規劃控高和風貌管控要求,且單棟建築面積不得超過800平方米。

鄉村民宿經營場所名稱和廣告招牌應當統一規範使用“鄉村民宿”稱謂,不得使用旅館、旅店、旅社、賓館、酒店、招待所等明顯帶有旅館業性質的名稱,及使用這些名稱進行戶外廣告、網絡營銷。

據介紹,海南2019年將建設不少於80家特色鄉村民宿、創建3個特色鄉村民宿集群,2020年將建設不少於200家特色鄉村民宿、創建4個特色鄉村民宿集群,2021年將建設不少於200家特色鄉村民宿、創建5個特色鄉村民宿集群。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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