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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宣判一起非法捕撈水産品案:判被告投放8萬尾魚苗入滇池

2019-06-04 18:4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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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昆明6月4日電(記者 王研)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4日在滇池邊對一起非法捕撈水産品案作出公開宣判。宣判後,兩名被告當場向滇池投放高背鯽魚、花白鰱魚及鳙魚魚苗,以修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

盤龍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10月1日23時許,被告人閔某、錢某禮在昆明市西山區鄭家河村船房河使用電魚器捕魚被民警現場抓獲,當場查獲電魚器一套,漁獲物鯽魚14條、泥鰍67條。檢方認為,兩名被告在禁漁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撈水産品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産品罪,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他們的行為嚴重影響滇池水域生物休養生息及魚類産卵繁殖,嚴重破壞滇池水域生態環境,損害了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應承擔修復生態環境的責任。據此,請求判令兩被告人在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分別在滇池水域放流增殖價值4000元的高背鯽魚、花白鰱魚及鳙魚魚苗等。

4日上午,盤龍區法院在滇池邊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兩名被告犯非法捕撈水産品罪,分別判處罰金2000元;公安機關依法扣押在案的非法捕撈工具予以沒收;兩名被告各向滇池水域放流增殖價值4000元的高背鯽魚、花白鰱魚及鳙魚魚苗,並通過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法庭宣判後,兩名被告人當場在滇池邊投放了共8萬尾魚苗。盤龍區法院院長孫敏介紹,盤龍區環資庭自2013年5月成立至今,共審理了非法捕撈水産品案件22件,涉及44名被告人,共有11起案件的28名被告人被判令向滇池投放魚苗,共計投放魚苗104萬尾。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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