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證監會發佈《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指引(試行)》

2019-06-21 21:44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6月21日電(記者劉玉龍、劉慧)證監會近日發佈《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指引(試行)》,完善資本市場融券機制,規範公募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行為。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21日説,為配合科創板的順利推出,指引明確了公募基金參與出借業務的基本原則以及業務參與各方的主體責任,明確公募基金參與出借業務的定義和性質,規定具體的産品類型及投資比例,強化流動性風險管控,並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強信用風險以及關聯交易管理,明確相關估值核算、信息披露、法律文件等方面的要求。

常德鵬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依法加強對公募基金參與出借業務的監管,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募基金行業長期健康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