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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曝光5起“照抄照搬”問題案例

2019-06-30 17:0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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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太原6月30日電(記者 王井懷)記者日前從山西省大同市紀委監委獲悉,當地近期查處5起“照抄照搬”等形式主義典型案例。

2018年,大同市應急管理局調研員馬根海、副調研員楊衛東,原大同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調研員張海寧3人所撰寫的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個人對照檢查材料與其2016年度個人對照檢查材料高度雷同,除個別改動外,大部分內容照抄照搬,敷衍應付,3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8年11月,大同市路政管理處研究制定的《大同市路政管理處平安公路三年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中,出現了“按照《安徽省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産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的錯誤表述,文件準備下發期間,被市委巡察組檢查發現並糾正。大同市路政管理處處長劉波對文件內容審核把關不嚴,草率簽發;科員趙建軍起草文件時照抄照搬,敷衍了事,2人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018年以來,大同市雲岡區泰祥裏社區報送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活動方案、階段性總結等文字資料中,出現了多處“我市”“局黨組”等不當表述,文字漏洞百齣,前言不搭後語,造成不良影響。社區黨支部書記兼社區居委會主任王蘊寶對上報材料審核把關不嚴,工作敷衍了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8年7月,大同市雲岡區平盛路街道印製的《掃黑除惡攻堅戰》宣傳單中,出現了“沙田鎮將開展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的錯誤表述,該宣傳單共印製了10000份並全部下發,造成了不良影響。街道宣傳組工作人員王翠花對內容審核把關不嚴,履職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8年7月,大同市雲岡區新勝街道印製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宣傳資料中,出現了落款為“鄭州市公安局解放路分局宣”的錯誤表述,該宣傳資料共印製500份並已全部下發,造成了不良影響。工作人員王執作為街道負責宣傳工作的借調人員,履職不力,敷衍了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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