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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8市今起提前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

2019-07-01 08:44 來源: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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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為進一步加大機動車污染防治力度,改善環境質量,根據有關要求,經省政府同意,7月1日起,我省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即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呂梁、晉中、臨汾、運城8市行政區域內,提前實施機動車第六階段排放標準。

據悉,自今年7月1日起,在8市行政區域內銷售和註冊登記的輕型汽車應符合《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8352.6-2016)6a階段標準要求;銷售和註冊登記的公交、郵政、環衛等城市用途重型柴油車應符合《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6a階段標準要求。其他車輛執行機動車第六階段排放標準,嚴格按照相應標準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執行。

自7月1日起,辦理新車註冊登記不符合通告要求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業務。7月1日(不含)前,已經銷售並且開具機動車統一 銷售發票但尚未辦理登記手續的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輕型汽車、城市用途重型柴油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辦理登記業務。為此,各銷售企業應當提前組織安排好銷售計劃,在經營場所明示相關內容,向購車者告知相關信息,並在與購車者簽訂購銷合同時予以書面提示。(記者 程國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