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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承諾書背後的審批改革

2019-07-05 14:5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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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天津7月5日電 題:一紙承諾書背後的審批改革

新華社記者 郭方達

“承諾制內容您能做到嗎?” “能做到。”“好,簽字蓋章,您的審批完成了。”寥寥數語,審批流程就已告一段落。昔日煩瑣的手續與厚厚的材料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一紙薄薄的承諾書。

日前,天津匯益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人事專員呂女士來到天津港保稅區行政服務大廳辦理環評審批事項,該公司成為《天津港保稅區環境影響評價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實施辦法(試行)》實施後首家享受到此政策紅利的企業,這標誌著天津港保稅區開始推行最簡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

根據辦法,企業書面承諾能夠滿足相應環保管理要求,即視為已依法履行環境影響評價手續,不需另行委託第三方編制環評報告、不需履行報批程序、不需等待公示時間、不需取得環評批文,一次性完成審批。之後企業僅需按照承諾書明確告知的內容建設配套環保設施,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即可。

呂女士表示,以前辦理這樣的手續要履行委託第三方編制報告、填寫申請材料、公示、等待批文等一系列程序,提交材料繁多、辦事流程複雜。企業人員對專業性較強的環評報告,往往看不太懂,有的根本不看,導致存在“批文到手即束之高閣”的現象。“改革後,企業要做什麼、怎麼做、承擔的責任、未履行的後果,全都一紙寫在承諾書裏,一目了然,企業只要一條一條對照做就行了。”

天津港保稅區行政審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的告知承諾改革是“放管服”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嘗試,目的一是解決過去審批耗時長、環節多、反復跑路的問題;二是改變過去“重審批、輕監管”的做法,把行政管理的重心從嚴格審批調整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三是減少企業成本,也減少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此外,就是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和企業依法經營。

目前,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在審管聯動比較密切的環評領域率先開展,逐漸成熟後將陸續擴展到行政審批的其他領域,以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打造一流的營商環境。

在企業承諾後,監管部門將立即跟進,加強全過程執法監管,監督企業履諾。監管信息也將和審批部門實時共享,若企業未按承諾書履行承諾,將被納入“黑名單”,以後所有審批事項都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對於履行承諾好的企業,也將依法給予降低執法檢查頻次、優先考慮政策資金扶持等鼓勵。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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