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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於開展中央財政對地方優勢特色農産品保險獎補試點的通知

2019-07-07 09:35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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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中央財政對地方優勢特色農産品保險獎補試點的通知

內蒙古、山東、湖北、湖南、廣西、海南、貴州、陜西、甘肅、新疆等省(自治區)財政廳: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支持地方優勢特色農産品保險發展,助力農業農村現代化和農民增收,現就開展中央財政對地方優勢特色農産品保險獎補試點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你省(區)自主開展、自願申請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你省(區)引導小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開展的符合條件的地方優勢特色農産品保險,按照保費的一定比例給予獎補(以下簡稱獎補政策)。

二、獎補政策堅持“突出地方主責,體現激勵導向,助力脫貧攻堅,循序漸進實施”的原則。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要求,你省(區)在開展地方優勢特色農産品保險中承擔主要支出責任。中央財政獎補資金體現區域差異,鼓勵各地對貧困地區給予優先支持,並在通過試點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實施範圍。

三、你省(區)申請獎補的優勢特色農産品保險標的或保險産品不超過兩種,且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未納入《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16〕123號,以下簡稱《辦法》)、《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 銀保監會關於將三大糧食作物制種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目錄有關事項的通知》(財金〔2018〕91號,以下簡稱《通知》)保費補貼範圍。

(二)選擇的保險標的應符合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調整方向,屬於國家鼓勵發展的優勢農産品品種或地方重點産業發展規劃品種。對《辦法》和《通知》規定的保險標的進行保險産品創新,符合條件的中央財政也給予獎補政策支持。

(三)你省(區)已開展相關品種農業保險,省級財政已給予一定比例的保費補貼支持。同時,你省(區)應按照《辦法》要求開展農業保險績效評價,主動公開績效評價結果,並向財政部報送績效評價報告。

(四)承辦保險機構在承辦縣級區域,最近兩年內未因農業保險業務違法違規受到財政部門或監管部門處罰。兩年時間從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年度(含)起計算。對試點期間發生農業保險業務違法違規行為的承辦保險機構,你省(區)應取消其試點資格。

(五)承保保險標的或保險産品應覆蓋至少兩個地市。

四、對納入試點範圍的地方優勢特色農産品保險保費,在省級及省級以下財政至少補貼3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貼30%,對東部地區補貼25%。原則上,對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縣級財政承擔的保費補貼比例不超過5%。

五、你廳應于2019年6月30日前,將2019年獎補資金申請報告(含農業保險整體績效目標申報表和績效評價報告)報送我部。獎補資金涉及的預算管理、機構管理、監督檢查等事宜,執行《辦法》有關規定。

六、你廳應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通知規定,及時調整完善農業保險政策,制定地方優勢特色農産品保險試點實施細則,明確獎補險種等,並做好與其他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的銜接。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報告財政部。

七、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附件:中央財政對地方優勢特色農産品保險獎補試點資金申請表

財  政  部
2019年6月14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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