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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清理規範自然資源收費項目的通知

2019-07-09 10:17 來源: 自然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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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清理規範自然資源收費項目的通知
自然資辦函〔2019〕10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部機關各司局:

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大力清理和規範收費項目,是黨中央國務院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對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微觀市場主體活力、改善營商環境、促進經濟增長具有重要作用。為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收費管理,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現就清理規範自然資源收費項目(以下簡稱“收費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取消違法違規自然資源收費項目。設立和徵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收費項目,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各地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照部統計匯總的收費項目表(詳見附件),對本地區設立的收費項目現狀進一步摸底調查,查清收費種類、標準、範圍、數額和依據。對未經省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項目,以及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或提高標準的,一律取消或糾正。清理完成後保留的收費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二、對現行自然資源收費項目進行評估規範。按照本地區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從科學性、合理性角度對現行的收費項目進行再評估。對收費依據不合理、不充分的項目,提出取消的意見;對收費項目繁雜、交叉重復的,提出予以合併的意見;對收費範圍過大、標準偏高的,提出予以調整降低的意見。有關意見和建議按程序報本地區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三、嚴格下屬行業協會學會入會與收費管理。下屬行業協會學會收取會費,應嚴格按照民政部、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之外,嚴禁強制入會。加強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審查,必要時組織聽證,對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和標准予以取消和調整。

四、將行政成本性支出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在取消和降低有關收費項目後,對機構運行和工作開展所需的行政成本性支出,一律納入預算管理,由地方財政承擔,不得再向相對人收費。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五、加大對收費項目的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對下屬單位、行業協會學會、有業務關聯的企業性質的仲介服務機構等利用執業限制、資質限制、限額管理等收費項目開展專項檢查,對發現的違規收費、亂收費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六、分工負責形成工作合力。堅持事權在誰、誰負責原則,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清理規範本地區的相關收費項目,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務求取得實效,並於2019年11月底前向部報送清理規範結果。部機關司局按照責任分工,加強督促、指導和檢查。各派駐地方的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局要跟蹤督促落實情況。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19年6月12日


附件:

1.地方自然資源系統收費項目和責任分工表.xls

2.地方自然資源系統收費項目表(按省分列).xls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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