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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0月1日起,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合併

2019-07-15 09:03 來源: 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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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合併
原有生育保險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記者昨天從省醫療保障局了解到,我省將從10月1日起,全面啟動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統稱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工作。兩險合併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將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原有的生育保險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日前,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通過整合兩項保險基金及管理資源,強化基金共濟能力,降低管理運行成本,實現兩項保險長期穩定可持續發展。

《意見》指出,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將實現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徵繳和管理、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

據省醫療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兩險合併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將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即統一參保登記。生育保險基金將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徵繳,統籌層次一致。

與此同時,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用人單位新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意見》指出,各地要將生育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範圍,推行住院分娩醫療費用按病種、産前檢查按人頭付費。

兩險合併後,原有的生育保險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只是在經辦上改變了享受渠道。

據悉,生育保險待遇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湖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和基本醫保合併,始於2016年12月下旬。國家確定首批12個試點城市,其中嶽陽市是試點城市之一。從試點情況來看,兩險合併成效比較顯著,基金共濟能力增強。(記者 劉銀艷 通訊員 黃聖平 盧小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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