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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線上培訓規範出臺

2019-07-16 07:48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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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線上培訓規範出臺
教學不得超綱超時,授課人員需具備教師資格

教育部等六部門近日印發《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明確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對全國校外線上培訓及機構的備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國統一、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監管體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學監管、培訓有序開展、學生自主選擇的格局。

排查重點包括5個方面:培訓內容上,要求學科類課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時長上,要求每節課持續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面向境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于晚上9點;培訓人員上,要求從事學科知識培訓的人員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信息安全上,要求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洩露學生隱私;規範經營上,要求不得收取超過60課時或3個月的費用,提供格式合同,降低消費風險。

《實施意見》要求對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實施備案審查制度。備案審查重點是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和培訓人員;備案審查流程是: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在取得ICP備案(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還應當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的證明、等級測評報告後,向機構住所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備案。

此外,《實施意見》還提出探索“互聯網+監管”機制,改進監管技術手段,建設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臺;明確了教育、網信、電信、公安、廣電、“掃黃打非”等部門職責分工;要求通過建立黑白名單實現動態監管,強化社會監督;同時倡導行業自律,引導企業認真履行服務承諾,提高培訓質量。(記者 丁雅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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