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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金融委推出11條措施 金融業對外開放再獲實質性進展

2019-07-21 07:23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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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20日發佈11條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在介紹相關金融業開放措施時表示,推動信用評級對外開放,支持外資評級機構進入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開展所有種類債券評級業務,是中國金融市場擴大開放的重大舉措。信用評級作為金融市場的重要基礎性制度安排,隨著中國金融市場國際化進程不斷加快,引入國際信用評級機構在中國開展評級業務,有利於滿足國際投資者的多樣化需求,也有利於促進中國評級行業評級質量改善,對中國金融市場的規範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在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方面,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銀行通過市場評價取得A類主承銷業務資格,業務範圍從境外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擴展至債務融資工具全部品種。同時,考慮到外資銀行境內外母子公司業務聯動的特點,將進一步在規則層面加大對外資銀行境外母公司的考察力度。該舉措正在履行相關程序,近期將正式對市場發佈。

“允許外資銀行開展A類主承銷業務,有助於進一步豐富外資機構服務國內實體經濟的手段,提升其參與我國經濟發展的廣度與深度,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央行有關負責人説,這將有助於為境內企業發債融資引入更多的境外投資需求,從而為實體經濟融通資金、降低成本提供助益,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同時,也有助於向外方分享中國經濟發展的成果和機遇,推動經濟全球化發展,實現互利共贏。

該負責人還透露,央行會同外匯管理局起草了《關於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並於2019年5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擬於近期發佈實施。《通知》解決了同一境外機構投資者通過不同渠道投資的債券過戶、資金劃轉和重復備案問題,進一步提高了境外投資者入市投資的便利性,體現了金融市場高水平開放的要求。

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人民銀行、證監會將進一步推動評級領域對外開放,不斷擴大外資評級機構的業務範圍,允許更多符合條件的外資評級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開展全部類別信用評級業務,提升金融業對外開放水平,促進中國金融市場規範健康發展。(記者 陳果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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