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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發佈2018年上市公司年報會計監管報告

2019-07-26 21:24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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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4月30日,除*ST華澤、*ST長生、*ST新億、*ST毅達、*ST東南5家公司外,滬深兩市共有3,622家公司披露了經審計的2018年年度財務報告。按期披露年度財務報告的公司中,219家公司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其中,38家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82家被出具保留意見,99家被出具帶解釋性説明段的無保留意見。

證監會組織專門力量共抽樣審閱了805家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在此基礎上形成了《2018年上市公司年報會計監管報告》。2018年年度財務報告反映上市公司存在的問題包括: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大額預付賬款,“存貸雙高”等異常情況,可能存在資金被佔用或資産被質押的風險;部分上市公司大額計提商譽、股權投資等資産損失,反映其前期並購擴張過程中未充分識別有關風險;部分上市公司商譽等資産減值準備計提隨意,利用會計估計或會計政策變更跨期調節利潤,選擇性確認與披露以及構造交易等,財務信息未能真實反映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

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財務信息披露規則及內部控制規範情況總體較好,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包括:商譽初始確認虛高、商譽減值不規範以及披露不充分;收入確認時未考慮銷售商品價款收回的可能性、未正確區分應收賬款減值和收入調整;未正確區分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錯誤地抵銷金融資産和金融負債;合併報表範圍的確定不適當、未正確確認並計量或有合併對價公允價值及其變動;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容不完整、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容前後矛盾或與年報內容不一致、未正確區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

上市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等仲介機構應高度重視會計監管報告中提出的問題,不斷提高自身對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的理解和應用水平,及時發現並改正財務報告編制中存在的錯誤,穩妥做好公司財務信息披露相關工作。

針對年報審閱中發現的上述問題,證監會下一步將繼續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發佈年報會計監管報告,明確執行會計準則、財務信息披露規則和內部控制規範方面的監管標準。二是整理年報審閱中發現的上市公司問題線索,進一步了解情況及檢查。三是收集整理系統內一線會計監管中發現的問題,組織召開年度財務信息披露監管協調會,統一監管口徑。四是對於執行中有爭議的財務信息披露問題,儘快形成監管口徑,同時以案例的形式,指導市場實踐。五是持續關注市場熱點、難點問題,加強技術指導。六是結合年報審閱中上市公司內控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建設。

附件:2018年上市公司年報會計監管報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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