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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印發《促進人才向基層流動實施方案》

2019-07-29 09:58 來源: 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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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
《促進人才向基層流動實施方案》

為推動《中共湖南省委關於全面加強基層建設的若干意見》落實落地,近日,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規範鄉鎮(街道)職責權限實施方案》《拓展基層幹部晉陞通道實施方案》《提高基層幹部待遇實施方案》《促進人才向基層流動實施方案》《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實施方案》等五個方案,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市州、縣市區委,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湖南日報今天全文刊發《促進人才向基層流動實施方案》。

《促進人才向基層流動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共湖南省委關於全面加強基層建設的若干意見》,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加強基層人才培養

加大農村定向大學生公費培養力度,每年定向培養師範生1萬名、醫學生1500名、農技特崗人員500名。

完善鄉村教師培養補充體系,鄉村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教師補充分別以地方師範院校專科、本科公費師範生為主,鄉村普通高中教育教師補充以高水平師範大學和綜合性大學本科公費師範生為主。

加快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每年培訓新型職業農民10萬人以上,每年組織300名以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或骨幹定點培訓。

持續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每年選聘400名大學生到基層工作。

每年從在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中遴選一批優秀人才,建立基層後備人才名單,納入各地年輕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規劃。鼓勵有條件的市州在相關高校採取定向、訂單等方式培養儲備村(社區)後備力量,確保每個村(社區)動態儲備2人以上。

二、優化編制人事管理

在基層事業單位編制總量內建立“人才編制池”,實行動態調整,允許鄉鎮事業單位統一設置崗位、統籌使用崗位職數,有編即補,空編率控制在5%以內。整合鄉鎮農技、獸醫、農機等農業站所,設立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配備相應編制。

對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生、貧困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本土化培養學生、農技特崗人員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後按規定辦理入編手續。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合格分數線;對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連續工作5年以上、已經取得執業(助理)醫師的臨聘人員可通過考核考評擇優辦理入編手續;對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或衛生技術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全日制醫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急需緊缺人才,可以考核方式招聘。

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建立健全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推動城鎮學校優秀教師、校長向鄉村學校流動。鄉村學校教師評定為特級教師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須服務5年後方可流動。

縣級公立醫院中層管理人員晉陞職務,須有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任職或挂職1年以上經歷。定期從鄉鎮衛生院院長中選調工作業績突出、工作時間較長的,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任職。

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農科所、農業職業中專等涉農單位新進的農技人員,須到鄉鎮或農村從事農技服務2年以上。定期從鄉鎮選調技術過硬、業績突出、工作時間較長的農技人員到縣級機關事業單位任職。事業單位的農技人員經單位同意到鄉村創辦企業的,3年內保留其工作關係。

三、創新基層人才評價

推行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定向聘任。在基層衛生、教育、農業林業領域全面實行基層職稱制度,定向評價結果在基層單位適用並兌現相關待遇。對“定評定聘”的基層高級職稱實行比例單列、總量控制,不佔各地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

所有系列(專業)常規評審根據當年申報情況,對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實行單獨分組、單獨評審、單獨確定通過率。注重考察評議其服務基層的年限、效果、累積工作業績等。

所有系列(專業)常規評審一律將專業技術人才服務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的業績作為職稱評審的內容,並賦予評價權重。

部分系列設定服務基層為必備條件,實行“凡晉必下”。城市中小學教師晉陞中、高級職稱應有1年或累計2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城市二級以上醫院的臨床、中醫、口腔等專業醫務人員晉陞副高級職稱,須任現職以來在縣(市)或鄉鎮醫療衛生機構服務6個月以上。農業、林業等系列(專業)晉陞高級職稱須有1年以上基層一線工作經歷。

對通過考試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才,直接認可其具備初級、中級職稱。用人單位可根據相關任職條件和崗位空缺情況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滿足相關規定且符合晉陞高一級職稱條件的,可憑相應職業資格直接申報。

四、提高基層人才待遇

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和有關津貼、補貼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按規定提高標準,在績效工資分配時向艱苦地區、鄉村小規模和寄宿制學校教師傾斜。

落實鄉鎮農技人員工作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農業有毒有害保健津貼和動物防疫人員衛生津貼。

允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調控水平,在核定其績效工資總量時給予重點傾斜。允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當年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項基金後的結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於增發單位當年的獎勵性績效,增發部分納入單位當年績效工資總量,不作為績效工資基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引進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可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

對實施緊密型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並與鄉鎮衛生院簽訂正式用工合同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險繳費由地方財政和鄉村醫生個人按一定比例承擔,鄉村醫生參加養老保險時離領取養老金年齡(60周歲)不足15年的允許個人進行補保,滿足領取養老金的基本條件。

五、強化基層人才激勵

向國家級人才項目推薦人才,省級人才項目選拔人才,優先考慮在基層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人才。

省優秀教師評選表彰對鄉村教師單設,每兩年評選表彰100名在鄉村任教20年以上且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優秀鄉村教師,並優先推薦參評全國優秀教師。

定期開展“最美鄉村醫生”“最美基層農技員”“最美城鄉社區工作者”評選活動。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重點向鄉鎮傾斜,其比例應高於縣市區直屬事業單位。

六、鼓勵柔性引才用才

開展農村基層一線柔性引才試點,支持基層靈活運用雙向兼職、聯合聘用、技術入股、退休返聘和在線教育、智慧醫療、遠程農業等形式柔性引才用才。

完善科技特派員制度,加大科技副縣長、科技特派員、“三區”(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科技人才選派支持力度,推行團隊式、成建制科技人才對口幫扶模式,推動科技專家服務團向縣市區全覆蓋。允許科技專家服務團、科技特派員、“三區”科技人才、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基層科技人員提供增值服務合理取酬。

推進城鎮與農村“校聯體”建設,採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中心校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方式,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積極實施“銀齡講學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募優秀校長、教師、教研員到縣鎮和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講學。

推進城鎮與農村“醫聯體”建設,鼓勵縣市區開展緊密型縣域“醫共體”試點,通過醫保資金總額打包預付、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等支付方式改革,引導醫療衛生人才資源下沉。支持城市二級及以上醫院在職或退休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或領辦科室,開辦診所、醫生工作室等。

開展農業技術骨幹聯鄉包村行動,每年駐鄉村服務時間不少於3個月。農業科技人員以科研成果入股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的,可按規定享受人才津貼或增值部分利益分配。

七、提高服務保障水平

符合條件的鄉村學校教師、鄉鎮衛生院職工、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人員納入當地政府住房保障體系。

把教師週轉房納入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教育現代化推進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的重要內容。加大資金和政策支持力度,為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和規模較大的鄉鎮寄宿制學校集中新建、改擴建一批教師週轉宿舍。

設立行政村衛生室運行經費,每年每個行政村衛生室補助6000元,所需經費由省和市縣財政按1:1比例承擔。湘西自治州所需經費由省財政全額負擔。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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