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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禁止攜帶和引進外來物種進入長白山保護區

2019-08-01 19:2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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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春8月1日電(記者 張建)1日閉幕的吉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的《吉林長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禁止攜帶和引進外來物種、轉基因生物、疫源體進入保護區,不得擅自在保護區內培植、飼養、繁殖各類外來物種和轉基因生物,違反上述規定情節嚴重的將最高面臨10萬元罰款。

據了解,出臺上述條例旨在加強吉林長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防範生態環境風險,實現保護區及周邊區域的統籌規劃、保護和管理,築牢生態安全屏障。

吉林省要求,加強保護區遺傳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與監測管理,防止特有遺傳資源的流失。同時,保護區禁止破壞妨礙野生動物棲息繁衍、擅自放生、收購和販賣野生動物等活動。

條例明確,禁止任何人進入保護區的核心區,禁止在保護區的緩衝區開展任何形式的旅遊和生産經營活動。因科學研究的需要,必須進入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觀測、調查活動的,應當事先向保護區管理機構提交申請和活動計劃,並由保護區管理機構報省人民政府林業與草原主管部門批准。

嚴禁開設與保護區保護方向不一致的參觀、旅遊項目。進入保護區的實驗區參觀、旅遊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保護區管理機構的管理,未經批准進入保護區的將面臨最高5000元的罰款。

吉林長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位於吉林省東南部,總面積196465公頃,始建於1960年,是我國建立較早、地位十分重要的自然保護區之一。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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