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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遼河流域治污不力將被嚴肅問責

2019-08-12 16: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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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春8月12日電(記者 張建)吉林省近日出臺《關於深入推進遼河流域治理工作的意見》,該意見明確提出將嚴格考核問責,實行雙週一調度、一月一核查、一季一通報、適時預警約談督辦等舉措,對遼河流域治污不力的縣市和幹部嚴肅問責。

據了解,吉林省將定期對境內遼河流域兩市五縣水環境質量目標、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領導幹部獎懲和提拔的重要參考。年度任務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市縣,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領導班子成員不得評優評先。

吉林省明確,對在生態環境方面造成嚴重破壞負有責任的幹部,不得提拔或者轉任重要職務。對造成生態環境質量惡化、生態嚴重破壞的,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沒有落實、推諉扯皮的,依紀依法嚴格問責、終身追責。

意見還要求,持續開展遼河流域生態環境聯動執法,統一執法標準,堅決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共享市場主體違法行為懲戒信息;完善流域上下游生態補償機制,建立生態環境責任協議制度,使各市縣自覺融入遼河流域生態文明建設。

遼河是我國七大江河之一,東遼河在吉林省發源,西遼河流經吉林省。遼河在吉林省境內的流域面積為1.54萬平方公里,境內河長321公里。吉林省境內的遼河流域雖屬重度缺水地區,卻是全國重要的優質商品糧基地之一,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吉林省境內遼河流域治理各項任務仍然艱巨,實現水質改善目標的形勢仍然嚴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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