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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注意!政務處分法草案首次提請最高立法機關審議

2019-08-22 16:1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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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22日電(記者陳菲、楊維漢)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22日首次提請最高立法機關審議。立法將進一步強化對公職人員的管理監督,實現黨紀與國法的有效銜接,推進政務處分的法治化、規範化。

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吳玉良22日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作草案説明時指出,公職人員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中堅力量。制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將憲法確立的堅持黨的領導的基本要求具體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利於強化對公職人員的管理和監督。

此次立法將監察法的原則規定具體化,把法定對象全面納入處分範圍,使政務處分匹配黨紀處分、銜接刑事處罰,構築起懲戒職務違法的嚴密法網。同時還明確了實施政務處分的主體,應當堅持的法律原則,處分事由、權限和程序,被處分人員維護合法權益的救濟途徑等,有利於處分主體強化法治觀念、程序意識,提升工作的法治化、規範化水平。

草案主要內容包括總則,政務處分種類和適用,違法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政務處分的程序,復審、復核、申訴以及法律責任等。

據悉,今年年初,制定政務處分法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19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按照工作安排,政務處分法起草工作由國家監察委員會牽頭,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參加,草案由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提請審議。

吳玉良表示,政務處分法起草工作的基本思路,一是完善與黨紀處分相對應的政務處分制度,統一設置處分的法定事由和適用規則,保證處分適用上的統一規範。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對公職人員的管理監督薄弱、處分程序不夠規範、處分決定幅度不統一等問題,細化違法情形、處分幅度和處分程序。三是在處分情形、處分權限和程序、處分後果上與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保持內在一致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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