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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法草案再次提請最高立法機關審議 加快落實“稅收法定”

2019-08-22 18: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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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22日電(記者申鋮、劉紅霞)資源稅法草案22日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光權作的關於資源稅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周光權説,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規範資源稅稅制,制定資源稅法是必要的,草案經過審議修改,已經比較成熟。

2018年12月23日,資源稅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開啟了由稅收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的進程。這次係草案第二次提交最高立法機關審議,釋放出我國稅收法定進程加速的重要信號。

草案二審稿將徵稅範圍的表述由“開採本法規定的礦産品或者生産鹽”修改為“開發應稅資源”;同時明確,應稅資源的具體範圍,由本法所附《資源稅稅目稅率表》確定。

根據草案二審稿,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依照本法的原則,對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試點徵收水資源稅。徵收水資源稅的,停止徵收水資源費。此外,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對開採稠油、高凝油以及三次採油,相應減徵資源稅。

目前我國正在施行的18個稅種中,已制定法律的有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8個稅種。財政部部長劉昆日前表示,下一步將認真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積極配合有關方面,加快推進資源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關稅、消費稅等稅種立法的相關工作。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朱為群表示,資源稅法的立法過程,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具體體現。資源稅法如果能表決通過並施行,將進一步保護我國的資源和環境。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認為,稅收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稅收立法既是為了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同時也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和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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