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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市農村房屋使用權登記管理辦法(試行)》出臺

2019-08-23 08:22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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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農村房屋使用權登記管理辦法(試行)》出臺
為農村閒置房“變廢為寶”創造條件

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人口減少,有些地方出現空心村現象,大量老屋閒置浪費,十分可惜。8月21日,《儋州市農村房屋使用權登記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出臺,為城市資本有序下鄉打開通道,為農村閒置房變廢為寶創造了條件。

國家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農村涌現商機,城市資本有意進入條件較好的農村,利用閒置的特色老屋辦民宿吸引遊客,然而,由於歷史原因,我國農村房屋都沒有規範手續,城市資本找不到合規的下鄉路徑。

去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完善農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中央文件精神,儋州積極改革創新,在海南率先制定農村房屋使用權登記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明確,為規範農村房屋使用權依法流轉及發展農村新産業新業態、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明確農村房屋使用權登記、流轉的權能,按照國家有關文件精神,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的改革要求。

《管理辦法》規定,農村房屋使用權登記包括使用權初始登記、變更登記和抵押登記。登記中心應在《不動産權證書》“附記”部分記載房屋所有權人、房屋使用權人、房屋具體情況、使用年限、再流轉同意、抵押情況等內容。

儋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林剛説,《管理辦法》明確農房使用權登記、流轉的權能及流轉行為,為城市資本有序下鄉打開通道,吸引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流向農村,旨在使農民閒置住房成為發展鄉村旅遊、養老、文化教育等産業的有效載體,實現農村要素市場的再配置與再優化,增加農民的財産性收入,探索一條可以複製的扶貧開發與鄉村振興的新路徑,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新動能。(記者 周月光 見習記者 李豪傑)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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