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福建省出臺意見對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進行限制

2019-08-26 09:57 來源: 福建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近年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成為影響社會穩定和群眾安全感的突出問題。為縱深推進防範打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日前,省通信管理局與省公安廳聯合出臺《福建省涉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管理意見(試行)》。

該《意見》明確,涉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是指使用電話、短信、互聯網等信息傳輸媒介實施涉嫌詐騙、妨害信用卡管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洗錢等違法犯罪的人員。不良信用用戶來源依據為設區市及以上公安部門認定的涉嫌涉案犯罪人員、通信工具登記人員以及工信部、公安部通報的涉嫌犯罪通信工具登記人員。

《意見》決定對此類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限制週期實施分級動態管理,按照涉案情況採用三級管理,限制週期分別為5年、2年、1年。用戶在限制週期內,無法辦理通信産品新入網業務,只可保留一個手機或固話號碼,並且不能登出後重新辦理號碼。同時,對不良信用記錄採集、責任考核、數據安全保護等方面也做出相關規定。

根據《意見》,我省將創建福建省涉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管理系統,為監管部門、各基礎電信企業、移動轉售企業提供涉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不良信用記錄收集與查詢服務。

同時,省通信管理局將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防範打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相關工作,加強信息共享和溝通交流,實現與企業、公安機關等信息共享和協同聯動;每週定期匯總整理不良信用記錄庫併發至企業,及時對不良信用電話用戶進行限制及解除。(記者 李珂 通訊員 陳拓)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