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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發佈7月份失信風險警示報告

2019-08-30 22:57 來源: 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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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述

本月通過大數據輿情系統共歸集有關媒體傳播量較高的失信案例470件,主要涉及食品安全、制售假藥、走私犯罪、交通領域失信、侵犯知識産權、套路貸、傳銷、非法集資/集資詐騙、虛假廣告/虛假營銷、電信網絡詐騙等行為。

報告結合媒體報道及有關部門發佈的權威信息,對制售假藥典型案例中常見的假藥名稱、制售假藥手法、宣傳語、銷售渠道等進行了梳理和總結。其中,有資質人員如藥店主要負責人或執業醫師等非法購進假藥真假混賣、無資質人員自行炮製“三無”成品藥、走街串巷式鄉村遊醫兜售“祖傳秘方”、以“高僧贈藥”為旗號騙取老人信任、非法添加管制類精神藥品的“聰明藥”和減肥藥等制售假藥情形應重點關注。建議患心腦血管疾病、風濕筋骨痛等病症需要長期服藥的病人、熱衷於減肥的年輕女性、學習壓力大的初高中學生及家長群體、鄉村獨居老年人群等常見受害人群對制售假藥相關套路保持警惕,謹防落入陷阱。同時,提醒公眾多方了解假藥的識別技巧、假藥常見的銷售渠道、假藥常用的廣告術語和宣傳噱頭等,注意防範假藥風險,一旦發現可疑藥品,及時送檢、舉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針對發展空間巨大的家政服務市場,本報告歸納了承諾“變卦”、“低價”誘餌、“以小充大”、“以次充好”、“以時計價”等5種常見陷阱。建議公眾在購買家政服務時,要通過正規公司,事前充分協商,簽訂書面協議,辦理預付卡前要看清條件,注意保留關鍵證據,及時維護合法權益。

一、媒體曝光失信案例分析

(一)失信主體類別分佈

7月份,通過大數據輿情系統對主要媒體曝光的失信案例進行監測,共歸集有關媒體傳播量較高的失信案例470件,涉及581個失信主體。其中,失信主體為企業的有340個,佔比58.52%;失信主體為自然人的有200個,佔比34.42%;失信主體為個體工商戶的有27個,佔比4.65%;失信主體為政府及事業單位的有8個,佔比1.38%;失信主體為社會組織的有6個,佔比1.03%(見圖1)。

圖1 7月媒體曝光失信案例中相關主體分佈情況

(二)失信行為類型分佈

從失信行為類型看,7月份失信案例主要涉及食品安全(8.07%)、制售假藥(6.79%)、走私犯罪(6.37%)、交通領域失信(5.73%)、侵犯知識産權(5.73%)、套路貸(5.73%)、傳銷(5.10%)、非法集資/集資詐騙(4.88%)、虛假廣告/虛假營銷(4.88%)、電信網絡詐騙(4.46%)(見圖2)。

圖2 7月媒體曝光失信案例涉失信行為分佈情況

(三)失信主體地域分佈

從收錄案例所涉事件主體的地域來看,7月失信案例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廣東、浙江、安徽等地區,以上五個地區合計佔比達到47.64%。

二、重點失信風險提示——制售假藥

(一)本月媒體披露制售假藥失信典型案例

案例一:微信群兜售假藥42人被判刑

法制日報、中國經濟網等多家媒體報道:2019年7月9日,江蘇省海安市人民檢察院以朱某等42人涉嫌銷售假藥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海安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院于當天作出一審判決,判處主犯朱某有期徒刑10年,判處吳某、徐某、許某等41人有期徒刑6個月至4年及拘役不等,責令朱某等42人在全國範圍發行的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併發出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勿使用涉案假藥。同時,判令各被告支付銷售假藥價款3倍的賠償金共計238萬餘元。

江蘇省海安市的老張患有心臟病,需要長期服用藥品波立維。2018年7月,老張在微信群添加了兜售假藥的人,並以50元的單價購買了30盒藥,共計支付1500元。收到賣家寄來的包裹後,老張發現藥盒上的生産批號、生産日期、有效期等雖標注得很清楚,但藥盒包裝有點粗糙。為驗證藥品真假,他帶藥前往海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鑒定是假藥。該局隨即向公安機關移送線索,老張也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經查,犯罪嫌疑人朱某,向同鄉許某及其網絡中的上家(已被黑龍江公安機關抓獲)購買了波立維、立普妥、大阿樂、小阿樂、拜阿司、拜新同等假藥,運送至天津開始銷售。2017年2月至2018年10月,朱某相繼在天津、河北、山東等地,與吳某、徐某、于某、周某等通過微信公開兜售涉案藥品。期間,朱某負責藥品供應、網上發佈低價藥品廣告、收取貨款等,涉案金額為83.7萬元;吳某等5人的涉案金額從13.7萬元至69.3萬元不等;許某幫助朱某運送涉案藥品並代收貨款,涉案金額為20.7萬元。

2018年11月,海安市公安局先後將朱某、徐某、吳某、周某等5人抓獲。根據朱某等人的供述,公安機關挖出了朱某團夥銷售的下家,包括山東省濟南某藥品連鎖有限公司、雲南省某連鎖藥房有限公司、湖北省鐘祥市某藥房有限公司和涉及12省份的26家藥房實際經營人。其中不乏一些執業醫師、執業藥師、執業中藥師等。涉案醫藥公司、藥房經營人、執業藥師等人明知朱某團夥銷售的波立維、立普妥等藥品是假藥,仍通過微信從朱某處購進藥品並銷售牟利,有些人購藥後甚至通過自營藥店等渠道進行銷售。截至2019年4月,涉案的42人已全部被抓獲歸案。

案例二:天聖制藥涉嫌生産假藥收關注函

中國新聞社、環球時報等媒體報道:5月29日,針對天聖制藥日前披露的公司涉嫌單位行賄罪、生産銷售假藥等罪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向天聖制藥下發關注函,要求天聖制藥説明涉嫌生産銷售假藥的過程、金額、結果,以及上述事項對公司生産經營、承擔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影響等。

經查,2016年12月中旬,重慶國中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中醫藥”,係天聖制藥全資孫公司)因消防設施未達標而拆除位於重慶市萬州區的生産車間並停止生産中藥飲片,時任天聖制藥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的劉某召集天聖制藥集團重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聖重慶”,係天聖制藥的全資子公司)、國中醫藥相關負責人員開會,決定將國中醫藥的設備、原材料、包裝等運往位於重慶市渝北區的天聖重慶,由天聖重慶以國中醫藥廠名、廠址等標識生産、銷售中藥飲片。時任天聖制藥總經理的被告人李某在得知前述決定後,安排天聖重慶相關負責人員予以執行。

2016年12月下旬至2018年4月期間,天聖重慶以國中醫藥的名義生産中藥飲片,但未按規定製作生産記錄,成品未經質量檢驗,未按規定使用生産批號、産品合格證等,並以國中醫藥名義對外銷售。生産中藥飲片價值合計人民幣445萬元,銷售中藥飲片金額合計人民幣396萬元。

經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天聖重慶以國中醫藥名義生産的中藥飲片按假藥論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單位犯生産、銷售假藥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刑法的相關規定處罰。

(二)涉制售假藥失信風險企業及地區分佈

近期媒體披露制售假藥典型案例主要涉及8家企業和2家個體工商戶,其餘24個案例主體均為自然人。具體來看,近期媒體報道涉制售假藥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失信主體分佈在江蘇海安、廣東深圳、廣東清遠、廣西柳州、四川成都等地區,其中主體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明確的共有3家(見表1)。

(三)常見的制售假藥作案手法及其行為特徵

結合近期媒體披露的相關失信案例,對常見的涉案假藥名稱、制售假藥手法或違法事實、宣傳語及手段、銷售渠道等進行了梳理和總結。綜合來看,常見的制售假藥作案手法及行為特徵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濫用資質、以次充好、真假混賣。這類制售假藥行為的失信主體主要集中在具備行醫或賣藥資質的人員,包括藥店主要負責人、藥品銷售人員、持證醫師等藥品行業從業人員,主要售賣方式包括從他人手中購買假藥後在藥店進行二次銷售;挂靠醫藥公司,利用工作之便,真假藥混賣;通過線上聯絡、線下快遞發貨的手法直接寄賣等。銷售的假藥多為需要長期服用的藥物,與市面上正規産品同名,且價格明顯低於正規産品。在地區分佈上看,這類行為多發生於偏遠地區的小診所、小藥房。

二是混合加工、自行炮製、低價售賣。這類作案手法主要有:購買正規中藥材、處方藥、其它西藥或者中藥材半成品,在黑作坊內混合加工炮製假藥成品;通過非法渠道購進假藥、假藥半成品及假藥包裝、説明書等,製作假藥。這類假藥往往以顯著低於市場價的價格發售,很多成本不足2元的假藥最終以50元-80元不等的價格甚至600元一顆的“天價”賣給病人。例如,有媒體報道一犯罪團夥自製“植物溶癌素”“白藥水”等,宣稱能治療腺類癌症,以及除艾滋病、乙肝在外的所有病毒性疾病。其實是用自行熬製的中成藥在窩點進行簡單的稀釋、蒸餾生産成的假藥,所謂“植物溶癌素”成分僅為不知名植物提取物,而“白藥水”的成分中99.8%為水,0.2%為固體雜質。

三是炮製噱頭、走街串巷、流動銷售。這類作案手法主要打著“少林寺高僧”“祖傳神藥”“300年祖傳秘方”“純中藥無添加”“韓國獨家處方”等旗號,炮製營銷噱頭,吸引消費者關注。不法分子往往沒有固定的營銷地址,而是由鄉村遊醫走街串巷進行叫賣。尤其是有些治療風濕筋骨痛類老年病,所謂的“一貼即靈”的“祖傳藥膏”,其實都是成本低廉,甚至有毒有害的材料炮製而成。例如,有媒體報道“高僧贈藥”旗號下的“萬靈藥膏”,是用一斤大豆油搭配四兩紅丹熬製,而紅丹的化學成分四氧化三鉛是有毒物質。

四是非法添加、摻雜漂染、環境惡劣。有的不法分子在假藥中非法添加違禁或者處方藥成分,或是在假藥製作過程中因摻雜漂染等不當程序,改變原料藥原有功能,導致藥品變性為有害成品。例如,有媒體報道號稱“吃了能變聰明、集中精力、認真學習、增加免疫力、無副作用”的“聰明藥”,實際上含有莫達非尼、專注達、利他林、擇思達、阿莫達非尼等屬於國家嚴格管控的精神類處方藥成分;還有一些在網絡上走俏的“壯陽藥”,被檢出含有枸櫞酸西地那非等處方藥成分;有的號稱“韓國處方減肥藥”,含有麻黃鹼(易制冰毒原料)及精神藥品成分,服用後會出現頭痛、震顫、腸胃不適等現象,引起心血管疾病;“左旋肉鹼咖啡王”被檢出違禁藥物成分鹽酸西布曲明和酚酞,服用後副作用大,會造成心率增快、血壓增高,嚴重時可導致中風甚至死亡。

五是假冒廠名、偽造證明、非法加工。不法分子為掩人耳目,往往需要為假藥“正名”,所採取的手法主要為:假冒廠名、廠址、批准文號和註冊商標;仿製藥盒外包裝、字體;非法回收正品藥的説明書、藥瓶;偽造印章、認證認可證明材料等。這類藥品往往從外表看上去與真藥高度相似,但仔細檢查會發現,有的假藥外包裝、藥板上的印刷字體、藥板切割線、説明書字體及大小均與藥企同批號留樣不一致,有的藥瓶和説明書、藥盒使用的是非法回收的正品,但藥品服用後味道、療效與真藥有顯著差距。例如,有媒體報道安徽某老人購買的假阿司匹林,味道“有點甜”,服用後發現症狀反復發作,由此舉報牽出涉全國21省份的假藥案。

六是社交掩護、隱蔽銷售、批量販賣。在這類假藥案例中,犯罪分子往往將目標鎖定在偏遠的郊區或鄉村地區,通過本地內部QQ群或微信群做掩護,如有的以“**小區業主維權群”“健身打卡互相監督群”等為幌子,在群裏發佈假藥售賣信息,這類社交群一般都需要內部推薦加入。有的不法分子還會安排“託兒”進行“親測有效”的宣傳,有的假藥因非法添加了藥物成分,患者使用後真的産生了一定效果,這種情況下的假藥往往更具備欺騙性,但患者使用假藥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出現問題往往難以維權。此外,因銷售渠道相對隱蔽,這類假藥常常採取“低價”批量發售的方式,如藥店售價為100多元一盒,但微信群兜售時以50元一盒的半價出售,30盒起賣。

(四)假藥受害人群體的主要特徵

1.患心腦血管疾病、風濕筋骨痛等病症,需要長期服藥的病人。這類群體需要長期服用藥物,單次採購量大、採購頻率穩定。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他們想省錢的心理,宣稱同樣的藥物比正規藥店更便宜,一次性批量購買還有優惠,以此誘導用戶購買假藥。

2.年輕女性等希望減肥人群。針對這類群體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兜售減肥類藥品。犯罪分子抓住她們想走捷徑快速減肥的心理,在各類社交平臺網絡上發佈偽造圖片,宣稱是減肥成果圖,以“無副作用”“無添加”“純中藥”等為口號,兜售添加了違禁品的自製減肥藥或進口無資質藥品。

3.初高中學生及其家長群體。在大型考試前,很多家長和學生對提高考試成績會存在焦慮心理。有的犯罪分子以“增強免疫力”“吃了變聰明”“能幫助學生集中精神上課、認真學習”等為噱頭,向他們兜售含有國家嚴格管控的精神類藥品成分的藥物。含有的違禁成分多屬中樞興奮劑,和冰毒、搖頭丸等毒品屬於同一類物質,服用初期會感覺頭腦活躍、精力旺盛,但藥效過後會出現明顯的“沮喪期”,表現為全身乏力、精神壓抑等,造成對藥物嚴重依賴,具有很高的成癮性。

4.獨居老年人。老年群體具有更關心自身健康,缺少陪伴,年紀較大,信息接受速度慢,更易受騙的特徵。犯罪分子有的打“感情牌”,先對老人噓寒問暖,然後趁機兜售號稱“吃了能長壽”“包治百病”的“神藥”“特效藥”;有的以“免費問診”“免費體檢”“免費旅遊”等手段,先對老年人進行洗腦,而後兜售無資質的藥品。

(五)假藥風險防範措施

結合媒體報道及有關部門發佈的信息,提醒公眾注意如下防範措施:

1.警惕存在虛假、誇大情節的假藥廣告宣傳

(1)遇到藥品廣告內容中帶有一些絕對化的語言,如“療效最佳”“根治”“安全無副作用”“國家級新藥”“最新技術”“最高科學”“治愈率、有效率達到100%”等,還有一些聲稱“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的宣傳,應當保持高度警惕,提防假藥陷阱。

(2)開展“義診”“免費贈藥”“義演”“免費講座”等活動,且主辦方不是政府權威部門。有些不法分子假冒“講師”,或利用醫療機構、專家、醫生、患者、高僧的名義、形象進行宣傳,開設健康講座及獨自診療,謊稱自己是“三代中醫世家”“國家領導人的健康顧問”等,吹噓提供能夠治療癌症、糖尿病、高血壓、風濕骨痛等痼疾的特效藥,能治愈受害人所患疾病,並宣稱“平時是價格昂貴,因為補貼進行低價銷售”等,欺騙受害人以高價購買。此外,遇到在公共場所(如公園、影劇院、賓館、廣場)以諮詢、免費送藥、附贈藥品或禮品,以及上門贈送藥品等形式進行藥品宣傳、推薦活動,也不要只貪圖便宜,要注意識別,以免受騙上當。

2.通過藥品包裝識別假藥

(1)了解藥品標準文號格式

目前我國藥品批准文號格式為“國藥準字—字母—八位數字”,字母包括H(化學藥品)、Z(中藥)、S(生物製品)、F(藥用輔料)等。如果藥品文號是“藥衛監字******號”“藥消準字******號”等格式,應當留意,這類批准文號是不規範的。

(2)看清藥品説明書

鑒別假藥時需看清藥品説明書,包括在藥盒上的簡要説明書。正規藥品在表述疾病治療範圍時,中(成)藥只能説“功能主治”,化學藥品製劑為“適應症”,生物製品是“作用與用途”或“接種對象”,如某規範的中成藥説明書可表述為“功能主治牛皮廯等皮膚病”。而假藥的説明書經常表述混亂,如某中成藥的説明書介紹它的“適應症”是“牛皮癬等皮膚病”,就要警惕可能是偽造的説明書及藥品。

(3)從有效期中尋找“馬腳”

如果從藥盒上找不到生産日期和有效期,也是一個假藥常見“馬腳”。正規藥品生産批號規範,有效期標注準確。如“藥品生産批號為20080731,三年有效期,失效期2011年7月”等。

(4)仔細檢查藥品標記

正規藥品會在藥盒正面的右上角或者左上角標注藥品分類,如處方藥、非處方藥(OTC)、特殊藥品(外用藥品、精神藥品等),而且標注清晰、色彩規範。有些假藥或者沒有標注,或者標注文字圖案線條模糊、色彩運用不規範。比如,按規定“外用藥品”標注應為紅色,有些假藥卻是褐色或黃色。

(5)檢查外包裝

按照規定,藥品包裝上是不允許隨意標注其他內容的。如廣告性質的口號、標題、超出説明書內容以外的宣傳資料等。如果遇到有以上情形的,可以懷疑為假藥。此外,藥品生産地址、聯絡電話等的一致性、真實性也是判定真假藥的一個方面。

3.警惕假藥常見銷售渠道

(1)在朋友圈、微博等地方進行宣傳,以個人社交賬戶網上銷售藥品。有媒體報道一些商家在互聯網上宣稱通過海外代購向國內低價銷售印度版吉非替尼等抗癌藥,其實所售藥品多為不法分子倣冒國外知名藥品在國內黑窩點生産。目前,經藥監部門批准在網上合法銷售藥品的藥品零售企業僅有184家,詳細名單可以通過國家藥監局網站查詢,其他企業或個人在互聯網上銷售藥品的行為均不合法。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網上藥店可以銷售非處方藥(OTC),但不能銷售白加黑、新康泰克等含麻黃鹼類的復方製劑,禁止銷售處方藥。

(2)在社區、鄉村、城鄉結合部等地的隱蔽場景生産、銷售假藥。從這類人員身份來看,主要是未取得醫師資格的人員,也存在部分鄉村醫生非正規渠道購買假藥後在衛生所銷售的案例。從這些地區的銷售假藥場所來看,一般都隱蔽在小型情趣用品店、私人美容院、護膚工作室、快捷酒店、海淘微商、淘寶網店等場景中,難以被查出。

(3)通過開設“黑廣播”進行違法宣傳和兜售。公眾在聽廣播時,如果聽到一些奇怪的電臺,裏面的“專家”“嘉賓”侃侃而談的,是不堪入耳的低俗信息,廣播裏開通的“熱線電話”,在兜售所謂的藥品或保健品,這些很可能是沒有經過無線電管理部門和廣電部門審批、註冊的非法電臺,即所謂的“黑廣播”。“黑廣播”往往播放內容低俗的涉性藥品廣告和假藥、假保健品廣告,對此公眾應保持警惕。

(4)無固定營業場所與銷售地址,進行流動性販售。在偏遠的農村地區,有很多拿著所謂“祖傳秘方”“祖傳神藥”“高僧神藥”四處宣傳、挨家挨戶拜訪和推銷的鄉村遊醫、高僧等,其銷售的藥品往往是通過各種加工方式自製的“三無”藥品,短期內有效但實際對身體甚至有害。這類流動銷售的藥品往往沒有固定經營場所,僅為一次性銷售,售後維權難度極大。對此,提醒社會公眾尤其是農村老年人在面對此類流動性銷售藥品的場景時,應保持高度警惕。

三、失信風險預警——家政服務市場失信風險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務已成為很多家庭的剛需。家政服務人員是一支數量龐大、水平參差不齊但充滿活力的勞動大軍,雖然市場發展空間巨大,但失信毀約、信息不對稱等一系列問題也時有顯現。

消費者如何防範家政服務市場可能存在的潛在失信風險?通過對有關媒體報道和有關部門公開信息進行梳理,提出防範家政服務陷阱相關措施,供消費者在選擇家政服務時參考。

(一)主要失信風險

在選擇家政服務時,由於缺少行業標準,加上對於服務價格等情況不了解,一般消費者都會和服務人員議價。在這個過程中,消費者有時會遇上消費陷阱,造成經濟損失,這種狀況不能扭轉,也不利於消費環境和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為此,針對以往真實案例盤點了近年來家政服務行業常見的騙局,梳理總結出五大陷阱:

陷阱一:承諾“變卦”。臨近節假日,一般家政服務供不應求,部分消費者為了搶先約上家政服務人員,就會直接與家政服務人員在服務收費、質量標準、時間等方面做口頭約定,但是一些消費者在服務進行途中卻遭遇家政服務人員臨時“變卦”漲價,導致雙方産生糾紛。這樣的口頭約定,因為沒有紙質證據,給後續的維權造成很大困難。

陷阱二:“低價”誘餌。一些服務機構或個人,充分利用有些消費者愛佔小便宜的心理和同情心,往往會通過各種方式把自己包裝得非常可憐,並宣稱自己服務是最好的、價格是最低的,但在真正簽約時,這些服務機構或個人一定會告訴你,哪些地方超出了服務範圍或者需要作特殊處理,需要加價,否則就不做。

陷阱三:“以小充大”。由於家政服務行業進入門檻低,有些服務機構或人員也不去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他們一般採用發放小廣告的辦法,誇大公司的經營規模和實力,以騙取消費者的信任,但實際管理很不規範,服務質量參差不齊。

陷阱四:“以次充好”。一些小的清潔服務機構或者個人利用消費者不會檢查其使用的什麼藥劑和工具這個特點,在服務中盡可能使用廉價材料,壓縮成本。其使用的大部分藥劑都是自己勾兌的,有些藥劑對傢具和裝修材料有極大的腐蝕性,有些藥劑對消費者,特別是兒童或者老人的身體健康,還會造成影響;其使用的毛巾等工具也往往沒有嚴格分開,極有可能傳播細菌。

陷阱五:“以時計價”。有些服務機構安排服務人員到消費者家裏進行家庭清潔服務,收費的方式是按照每名員工每服務1小時進行定額收費的辦法。本可以1個人或者1個小時完成的服務任務,基本上都會向後拖延,從而使消費者付出更多的經濟代價。

(二)風險防範措施提示

為了使廣大消費者識破騙局,根據媒體報道和有關部門發佈的提示,建議廣大消費者進一步提高警惕意識,預防失信風險。具體做到以下五點:

一是找正規公司。務必明確經營主體資格,找正規的家政服務公司。切勿貪圖便宜隨便找無照家政公司或是私約服務,因為一旦出現糾紛,對方很可能一走了之,讓你投訴無門。

二是需事前協商。對於服務人員的素質要求不能以“星級”“高級”等簡單表述,要儘量根據自己的要求細化家政服務人員的工作職責,並約定做不到可要求退換或退款。

三是簽書面協議。務必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除了明確約定服務的時間、內容、價格等,還應對對方可能出現的臨時提價、提前走人、財物損失等情況作特別約定。如書面約定“節假日不得提價”“一方不能繼續履行合約的,須提前×天通知,並給付×天工資作違約賠償”,“因服務人員過失造成僱主財物損壞的,按市價賠償”等。對於家政服務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在簽訂之前應仔細閱讀,特別留意是否有不平等條款和免責條款,並盡可能按以上要點協商予以調整或細化明確。

四是辦卡要看清條件。辦理預先繳付形式的家政卡或是優惠服務卡的,一定要事先明確有無“使用年限、節假日限用或提價、單次最低消費金額”等其他條件限制,如果沒有使用限制,最好在合同中有明確表述並約定相關違約責任。為防經營者以“沒有工作人員”為藉口無限期推諉,最好明確“預約×次不提供服務的,視同違約,消費者可要求全額退還卡內金額”。另外,一次性辦卡金額不宜過大,以防對方“關門走人”。

五是保管好憑證。索要並保存好發票、協議等憑證,一旦産生糾紛,作為維權依據。

(三)監管建議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於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的意見》以及各地家政服務業發展的有效做法,在規範家政服務市場方面建議有關部門做好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健全家政服務標準體系。開展家政服務國家標準修訂工作。完善行業標準體系。研究制定家政電商、家政教育、家政培訓等新業態服務標準和規範。

二是推廣使用家政服務合同示範文本。規範家政服務三方權利義務關係,推廣使用合同示範文本。家政企業應與消費者簽訂家政服務協議,公開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明確服務內容清單和服務要求。

三是加快建立家政服務人員持證上門制度。逐步實現統一為每一位合格的家政從業人員免費發放“居家上門服務證”,並在公共信息平臺上實施誠信監管。參照上海等城市的先進經驗,探索建立覆蓋全域的家政持證上崗模式。

四是開展家政服務質量第三方認證。家政企業要開展優質服務承諾,公開服務質量信息。開展家政服務質量監測。建立家政服務質量第三方認證制度。對家政企業開展考核評價並進行動態監管。

五是建立家政服務糾紛多元化調解機制。進一步暢通“12315”互聯網平臺等消費者訴求渠道,發揮家政行業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作用,建立家政服務糾紛多元化調解機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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