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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推薦名單公示

2019-08-31 07:1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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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記者 王琦)記者從國家民委獲悉,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推薦名單30日起公示。根據公示,推薦北京市東城區東花市街道南裏社區居民委員會等集體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推薦北京市宣武回民幼兒園園長孟春燕(女,回族)等個人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

對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進行表彰和獎勵,是國家表彰獎勵工作的組成部分,一般每五年評選表彰一次。表彰的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分別授予“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頒發獎牌獎章證書。

記者了解到,本次評選表彰工作,首次按照黨和國家關於功勳榮譽表彰的新規定組織開展,是黨的十九大後首次舉辦的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表彰。評選表彰工作自今年6月正式啟動以來,相關地區和部門堅持依法依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程序(即組織初審、復審兩次審核程序;分別在推薦對象所在單位、省部級範圍和全國範圍三級公示),做到好中選優。

根據公示,國務院擬於近期表彰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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