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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佈會解讀《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

2019-09-05 17:26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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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解讀《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介紹有關工作開展情況。(中國教育報記者 張勁松/攝)

  時間:2019年09月05日 10:00
  地點:教育部北樓二層報告廳
  主持人: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
  出席人員:教育部科學技術司司長雷朝滋,中央宣傳部反非法反違禁局、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副局長楊夢東,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副巡視員陳飛燕,廣東省教育廳主任督學李璧亮
  內容:解讀《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介紹有關工作開展情況

教育部新聞發言人 續梅:

各位記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歡迎來參加今年第五場金秋新聞發佈會。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互聯網+教育”也得到了快速發展,對於發展更加公平、更有質量的教育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與此同時,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也就是我們大家俗稱的教育App,也在快速發展,在教育系統被廣泛應用。在促進教育教學的同時,也帶來了傳播有害信息等不少新的問題,給師生家長帶來了困擾。為了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也回應社會人民的關切,近日教育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署、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八部門聯合印發了一個文件,就是《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這也是國家層面發佈的第一個全面規範教育App的政策文件,今天我們就來向各位作介紹。

出席今天發佈會的有:教育部科學技術司雷朝滋司長,中宣部反非法反違禁局、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楊夢東副局長,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巡視員陳飛燕局長,還有廣東省教育廳主任督學李璧亮先生。此外我們還邀請了中宣部出版局副巡視員張懷海先生、中央網信辦移動網絡管理局袁廣翔處長、市場監管總局網絡交易監管司白謹毅處長、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管理局副調研員劉越先生,也歡迎他們出席。同時,也感謝各位對教育工作長期以來的大力支持。下面我們首先請雷朝滋司長介紹《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的總體情況。

教育部科學技術司司長 雷朝滋:

各位媒體界朋友們,大家上午好!為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簡稱教育App)有序健康發展,教育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署、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這是國家層面發佈的首個全面規範教育App的政策文件,覆蓋各學段教育和各類教育App,對促進“互聯網+教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下面我向大家介紹一下《意見》的有關情況。

第一,《意見》出臺的背景。

文件出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背景:一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互聯網+教育”。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提出實施“互聯網+教育”,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讓億萬人民在共享互聯網發展成果上有更多獲得感。李克強總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發展“互聯網+教育”,促進優質資源共享,發展更加公平更有質量的教育。教育App是“互聯網+教育”的重要載體,規範教育App管理是促進“互聯網+教育”發展的重要內容。

二是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和期盼。近幾年,教育App快速發展,廣泛應用,對“互聯網+教育”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一些地方和學校出現了應用氾濫、平臺壟斷等現象;一些教育App存在有害信息傳播、廣告叢生等問題,給廣大師生帶來了困擾,增加了學生和家長的負擔。媒體對此多有報道,反映問題較為尖銳,加強教育App治理的呼聲十分強烈。

三是深化“互聯網+教育”發展的內在需求。2018年,教育部印發文件,對中小學學習類App亂象進行了集中治理。隨著工作深入,我們發現不止中小學學習類App需要規範,教育系統迫切需要出臺一個較全面、有力度的文件加強對教育App發展的統籌指導,産業界也熱切期盼出臺 政策明確監管標準,為教育App有序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第二,《意見》的工作思路和總體考慮。主要分為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準確界定規範範圍。《意見》界定了教育App的內涵和外延,提出教育App是以教職工、學生、家長為主要用戶,以教育、學習為主要應用場景,服務於學校教學與管理、學生學習與生活以及家校互動等方面的App。《意見》規範的教育App大致分為三類:市場競爭提供、師生自主選用;學校企業合作、學校組織應用;學校自主開發、部署校內使用。

二是明確鼓勵支持的政策基調。《意見》以促進教育App的發展作為政策出發點。引導規範管理是手段,有序健康發展是目標,規範管理是為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氛圍。根據國家“放管服”改革精神,對教育App實施包容審慎監管,不設置準入許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在嚴守底線的前提下為新業態發展留足空間。鼓勵通過推薦優質教育App樹立行業標桿,發揮頭雁效應。鼓勵通過購買優質教育App服務方式創新供給模式,促進産業發展。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施策標本兼治。《意見》遵循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系統梳理教育App存在的問題,對問題進行分類,逐一分析,找出原因,拿出對策。疏堵結合、標本兼治,打好治理組合拳。同時,注重統籌兼顧。抓住主要矛盾,聚焦共性問題,提出一致性要求。針對不同教育階段、不同功能類型、不同用戶對象等差異性,提出個性化要求,避免“一刀切”。

四是堅持政府、市場、社會同向同行,協同治理。《意見》充分發揮教育App提供者、App分發平臺、移動終端提供者作用,營造良好的發展生態,充分發揮網信、工信、公安、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作用,形成協同治理體系;充分發揮專業機構、學生家長等社會各方作用,織牢常態化監管的籠子;充分利用監督、考核等手段,以協同治理做大教育App規範管理的同心圓。

第三,《意見》主要措施

《意見》共20條,從4個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

第一方面是明確準入程序,提高供給質量。從供給側出發,對教育App提供者提出明確要求。一是建立備案制度。根據國家統一標準,各省分頭實施、企業屬地備案的原則建立備案機制,為事中事後監管提供支撐。二是加強內容建設。明確呈現內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黨的教育方針、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並對未成年人保護、提供服務主體等方面進行規範。三是規範數據管理。嚴格控制數據採集使用範圍,嚴禁強迫用戶授權提供個人隱私信息。四是保障網絡安全。嚴格落實《網絡安全法》,推動建立安全審核和認證,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切身利益。

第二方面是壓實主體責任,規範應用管理。從需求側出發,壓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在教育App推薦、選用及運維中的責任。一是落實主體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開發誰負責、誰選用誰負責”的原則建立管理責任體系。二是建立推薦機制。以省為單位探索建立優質教育App的推薦機制,為教育App有序健康發展提供正向引導。選用機制,提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選用教育App應徵求師生家長意見,並經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四是規範進校合作,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學生和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植入商業廣告和遊戲。推薦使用的教育App遵循自願原則,不得與教學管理行為綁定,不得以學分、成績和評優挂鉤。五是促進整合共享。面向師生提供管理和服務的教育App,應當整合為互聯互通、業務協同、信息共享的綜合性App,避免應用氾濫的問題。

第三方面是健全管理體系,促進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的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建立教育App的長效監管機制。一是教育App提供者、App分發平臺、移動終端提供者等産業主體加強自律,共同落實監管要求,營造良好的業態環境。二是教育、網信、電信、公安、市場監管、掃黃打非等職能部門建立協同聯動的監管機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規範教育APP管理。三是專業機構、社會組織、家長等社會力量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構建多方參與的監管機制。四是教育行政部門將教育App規範管理納入督導、考核等工作中,建立選用退出負面清單和黑名單制度,形成常態化監管。

第四方面是加強支撐保障,確保落地見效。從技術規範、信息素養、採購機制等方面,為引導規範教育App有序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配套環境。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部門協同機制和工作臺賬,統籌協調“互聯網+教育”的各項重點工作。二是健全制度規範,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推動教育App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三是提高信息素養,以開學教育、網絡安全宣傳周等活動為契機,開展在校師生的信息素養教育,以家長會、家長學校等方式向家長傳達正確的用網觀念,提高廣大師生家長的信息素養。四是落實工作保障。教育行政部門應為教育App規範管理提供必要支撐,鼓勵學校通過購買優質教育APP服務的方式創新供給機制,促進産業發展。

最後,介紹我們落實意見的考慮。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考慮。一是落實教育App的備案制度。制定並出臺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備案管理辦法,明確備案方式、內容、對象和時間,指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本地區教育App提供者和教育機構的備案工作。依託國家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為備案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撐,實現“一省備案、全國有效”和全程網上辦理。

通過數據共享,全面簡化備案所需提供的材料,方便企業和學校備案,為他們提供優質服務。二是開展教育App的專項清理。開展教育App專項行動,通過加強統籌管理,促進整合共享,規範信息採集等措施,防止教育App氾濫等問題,杜絕教育App使用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多部門共同參與的部門協同機制,以釘釘子的精神集中治理利益綁架、信息洩露、低俗信息等問題,為廣大師生營造清朗的網絡學習空間。

三是促進教育App有序健康發展。加強對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探索優質教育App的推薦機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形成推薦名單,並向社會公開。通過“政府統籌引導、企業參與建設、學校購買服務”的方式,鼓勵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創新供給模式,提供優質的教學資源和應用服務。

謝謝大家!

續梅:

感謝雷司長。下面我們請楊夢東局長介紹教育App治理工作的相關情況。

中央宣傳部反非法反違禁局、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 楊夢東:

各位媒體界朋友,上午好,下面我介紹一下教育App有關治理工作的情況。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和移動智慧終端的不斷普及和應用,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為學校教學、學生學習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已經成為提高青少年本領能力的重要方式,成為我國數字産業和教育産業的重要有機組成部分。據有關方面預測,2019年在線教育市場將超過2600億元,中小學生在線教育用戶將達到8000萬人,可謂方興未艾、勢頭強勁。

在面對成績的同時,也要清醒地認識到,問題不容忽視。在利益驅動下,一些移動互聯網應用傳播色情、低俗信息現象日益突出,非法移動應用程序屢打不絕,甚至專門面向中小學生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也出現過度娛樂化、低俗、性暗示內容氾濫問題,廣大群眾尤其是家長和教師意見很大,必須下大力氣進行整治。根據中央領導同志批示精神,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專門組織開展了學習類App等移動應用程序專項整治行動,查處了“互動作業”“同學幫”等十余個違法違規平臺,下架了兩百餘款嚴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應用,督促企業認真履行主體責任。通過專項整治,行業風氣得以提升,市場發展得到凈化,社會反響良好。

這次《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的出臺,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為廣大師生營造健康、文明、有序、安全的網絡空間和學習環境的有力措施,是加強對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長效機制管理的重要舉措。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將充分發揮自身職能作用,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全面落實《意見》中的職責任務。

下一步,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將把查處教育App納入低俗信息專項整治行動,作為“凈網”專項行動工作重點進行部署,對相關應用侵權盜版行為予以打擊,對傳播低俗等不良信息行為予以整治,與教育部等部門一起,堅持教育與管理並重,規範網上文化秩序,共同努力用健康向上的文化內容陶冶情操、啟迪心智、引領風尚,共創清朗網絡空間。謝謝大家!

續梅:

謝謝楊局長。下面我們請陳飛燕局長介紹打擊教育App違法犯罪的相關情況。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副巡視員 陳飛燕:

各位媒體界的朋友。近年來,我國教育App發展快速,極大整合了社會資源,豐富了我們的教育方式和學習渠道,為促進我國教育事業發展提供了新的動力。同時我們也看到,教育App存在運營發展不規範和履行安全責任不到位等問題,一些App放鬆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為了吸引用戶,縱容或者主動發佈涉黃涉賭和性暗示等信息;為了追求利益推送網絡遊戲廣告、影視網紅明星導流等信息;為了獲取數據資源,違法違規採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嚴重污染青少年學習環境,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少年父母對此反映強烈,也引起了社會媒體、輿論廣泛關注。

還有一些App不履行備案登記等基本義務,不落實網絡實名、日誌留存等基本制度和安全技術防護措施,信息網絡安全風險很高。公安機關高度重視教育App安全監管,持續開展“凈網”專項行動,加強對違法違規教育App的安全整治和查處打擊,依法清理下架了一大批存在惡意程序的App,依法整改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App。

此次教育部牽頭制定《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公安部積極參與,就教育App,對規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義務、防範安全風險提出了系列要求。

一是應當開展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和等級測評。按照國家《網絡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相關標準要求,網絡系統上線運行前,首先要確定安全等級,在安全保護等級確定後30日內,由網絡系統運營者或者其主管部門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網安部門辦理備案手續。經受理公安機關審核通過,向備案單位印發備案證明。備案單位獲取備案證明後,要在全國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機構推薦目錄中選取等級測評機構開展測評工作,並對測評發現的系統隱患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二是應當落實網絡安全主體責任。按照《網絡安全法》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實施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保障網絡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洩露或者被竊取、篡改。今年5月,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修訂出臺了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安全設計技術要求、測評要求三個國家標準,這個修訂的標準相對於之前,增加了雲計算、移動互聯、物聯網、大數據等安全擴展要求,教育App及其網絡系統要按要求落實好這些安全保護的要求。

三是應當依法合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目前正在聯合開展打擊整治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行動,我們也將很快制定出臺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判定標準。App運營單位要按照《網絡安全法》和四部門聯合公告以及相關判定標準的要求,依法合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公安機關將持續加大對違法違規採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的整治力度,對涉嫌犯罪的,將按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予以嚴厲打擊。

四是App應用商店應當落實上架審核和實名登記等制度措施。公安機關目前對應用商店實行屬地責任管理制度,每日對上架App開展安全技術檢測,及時清理下架具有惡意代碼等安全風險和不實名登記的App。對不履行上架審核、實名登記等義務的應用商店,屬地公安機關也將依法進行查處。

此外,公安機關還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就App發佈的信息內容進行安全監管,對發佈、傳播涉黃涉賭等違法有害信息的App,將堅決依法予以查處。涉嫌刑事犯罪的,也將堅決依法從重從嚴進行打擊。

下一步,公安機關將積極配合教育主管部門,會同其他相關部門,深入貫徹實施《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的相關要求,按照職責加大對教育App、應用商店、移動終端製造商等的安全監管力度,指導督促落實安全主體責任,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全力凈化上網環境,切實維護網絡安全。

續梅:

感謝陳飛燕局長。廣東省今年上半年在全國率先出臺了省級監管教育App的辦法,下面請李璧亮督學介紹規範教育App管理的有關做法。

廣東省教育廳主任督學 李璧亮:

各位新聞界朋友,大家上午好!廣東省積極貫徹落實教育部、全國“掃黃打非”辦等部門專項排查整治中小學校園學習類App的行動部署,率先出臺省級層面監管辦法,將中小學校園學習類App全部納入前置審查並建立黑白名單制度,切實加強學習類App管理。主要做法如下:

第一,領導高度重視,加強頂層設計。廣東省政府領導、省教育廳以及省直各部門高度重視校園學習類App的管理,站在維護全省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維護和鞏固中小學生移動互聯網德育陣地的高度加以規範。省政府主要領導對這項工作做了專門批示,省教育廳積極牽頭抓好落實。

2018年12月以來,廣東省教育廳先後4次發文,對全省中小學學習類App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在這基礎上,省教育廳統籌網信、通信管理局、公安、掃黃打非、市場監管等部門力量,牽頭制定了《廣東省面向中小學生校園學習類App管理暫行辦法》,率先在省級層面建立學習類App內容審查機制。這個管理暫行辦法全文接近2萬字,對管理範圍、申報指引、審查程序等方面都作了明確規定,為學習類App審查管理提供了清晰科學的指導依據。

第二,銳意改革創新,破解管理難題。針對中小學校園學習類App的互聯網産品特點,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直接審查,一次審查、全省通用,也就是説,各個市、縣、學校不用再逐級審查,大大減輕了基層審查工作量和企業申報負擔。在審查期間,採用網上申報,通過郵件和網絡平臺就能夠完成申報審查,企業不用跑現場;我們還通過開通工作QQ群,全程為企業答疑解惑;開發廣東校園學習類App管理服務平臺、建立“學習類App”網站專欄、依託“廣東教育”“廣東現代教育”微信公眾號鏈結小程序,全方位提供黑白名單查詢、政策發佈、産品申報、投訴舉報的方式和渠道,便利學生進行監督、學校選用、企業申報。

第三,實行動態監管,壓實主體責任。建立所有涉及中小學校校園學習類App産品信息數據庫,對App中出現違法違規內容的企業隨時進行監管處置,從源頭上消除有害校園學習類App。建立黑白名單制度,動態、實時監測企業産品,對出現問題且查實的企業,採用黃牌、紅牌進行處理。發動廣大學生、家長用戶監督校園學習類App企業,認真受理群眾舉報,相關問題一旦查證屬實,嚴肅處理、全省通報。明確規定各市、縣、學校推薦學生使用校園學習類App,必須從白名單産品庫裏選取,對擅自推薦不在白名單內的校園學習類App,或者跟企業存在利益輸送行為的學校和教師,給予嚴肅處理。

自2019年6月1日正式實施《辦法》以來,廣東省合計審查通過三批學習類App,將170款産品列入“白名單”,並通過正式文件印發到全省各市、縣和中小學,供各學校自主選用。

下一階段,我們將認真貫徹《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重點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拓展管理範圍。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文件精神,在總結和提煉校園App審查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將包括高校在內的各類教學、科研、家校互動等服務於教職員工、學生使用的教育App一併納入管理範圍。二是提高監管精度。結合教育App數量眾多、技術性強等特點,我們將充分借助專業機構的技術力量,對教育App的技術、安全一併加強測評抽檢,強化後期動態監管階段的抽查、監測,提高審查管理的精確度。

三是鼓勵社會監督。家長是中小學生的監護人,監督孩子使用教育類App的第一責任人,應該充分發揮家長監護、管理責任,加強對孩子使用學習類App等電子産品的引導、監督。四是強化行業自律。引導教育App主辦者嚴格遵照國家和教育部各項規定,壓實主體責任,加強教育政策學習、遵循教育規律,切實維護學生身心健康。

謝謝大家!

續梅:

謝謝李督學。下面我們就進入答問環節。

光明日報記者:

我比較關注《意見》關於教育App提供者的備案制度,請問這個備案制度的考慮是什麼?另外剛才雷司長提到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備案管理辦法,大概何時出臺?以及對落實這個備案制度將有哪些明確規定?謝謝。

雷朝滋:

備案制度是八部門發佈的《意見》明確的一項重要制度,是規範教育App管理的重要基礎。我想從兩個方面回答這兩個問題。第一,關於建立備案制度,是基於什麼考慮。這主要是從兩方面考慮,一是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對新興産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2016年國務院印發《關於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明確取消了網站、網校審批許可,2017年教育部印發《關於教育網站網校審批取消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教育App監管的方向。

二是建立備案制度,是事中事後監管的有效手段,可準確掌握教育App供需雙方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同時利用大數據分析,掌握教育App發展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為規範引導教育App有序健康發展提供決策依據。這是我們從這兩個方面來考慮,在《意見》中提出要建立備案制度。

我們部裏面也正在研究制定備案制度的辦法,這裡面有四個方面的考慮,教育App的備案我們提出的原則是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各省分頭實施,企業屬地備案的原則開展。國家統一標準,就是指教育部要制定教育App備案的管理辦法,明確備案的主體、備案的時間、備案內容和備案流程。

各省分頭實施,就是明確以省為單位,推動備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本地區的教育App提供者和教育機構進行備案。企業屬地備案,是指教育App提供者為企業的,要到註冊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備案,通過信息共享,實現一省備案、全國有效。教育App提供者為學校的,按照屬地關係到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優化備案服務。教育部將依託國家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為備案提供信息化支撐,實現全程網上辦理,同時簡化備案程序的提供材料,方便企業和學校備案,為他們提供優質服務。備案結果網上公示,公眾和機構均可查詢,為社會監督提供便利。這是落實備案制度四個方面的考慮和措施。我們已經形成了備案管理的辦法初稿,將於近期進一步徵求意見,計劃在9月底前印發管理辦法。按照《意見》的安排,現有App的備案工作計劃將於今年年底完成。

中國青年報記者:

李主任,對於廣東省加強學習類App管理的做法,您是否了解企業和學校的反響?是否達到了預期目標?還有哪些難點和需要加強的地方?

李璧亮:

我們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這個管理辦法之後,到目前為止,已經受理了370多個産品,同時列入“白名單”的有170個。應該説,這項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我們大力推進這種改革創新的精神,響應“放管服”和為基層服務,針對基層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給予回應。

廣東省的做法,我個人認為有三個比較明顯的特點:一是優化審核程序。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嚴禁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的通知,明確了“雙審查”制度,我們在這個制度的基礎上,優化整個流程。就是説,由省級監管部門直接審查,一次審查,全省通用。縣、市、學校不用逐級審查,這樣降低了基層和學校的負擔,也給企業減了負。

二是明確審核的標準。特別是在這個過程中,充分尊重市場規律,做好內容審查的基本門檻,不去干涉企業經營功能的前提下,來制定有關標準,全程公開透明,整個審核也非常高效。

三是提高了服務質量。在企業進行申報的過程中,我們利用網上服務,而且整個檢測過程都是免費的,同時我們開通QQ群等進行政策解讀和答疑。我們的管理辦法在出臺過程中是跟企業開過多次座談會的,有許多好的做法和規定都是企業給我們獻計獻策,給了我們很多幫助,所以應該説,這個管理辦法出臺之後,企業感覺到非常好用。

我覺得,我們整個做法可以説是以人民為中心的政策,非常深得人心。大大減輕了市縣教育部門、企業、學校的負擔。我們國內的主要媒體、網站都給了相當多的報道,而且給予充分的肯定。特別是基層教育主管部門,包括學校認為我們這種做法解決了他們不會選、不敢選的問題,解決了他們的後顧之憂。企業認為我們給他們減負,而且提供了非常好的專業指導。所以,新學期開學,各地的學校按照我們的要求,正在自主選擇適合的産品,應該説這也為廣東校園學習類App建立了一個非常好的規範發展的良好氛圍。謝謝。

新京報記者:

現在有不少學生反映説自己被App綁架了,特別是在高校裏面,打熱水用App,跑步使用App,連WIFI用一個,刷網課用一個,給他們帶來不少困擾。請問,這次開展的App的清理專項行動裏,有沒有對校園內App氾濫的問題採取什麼治理措施?謝謝。

雷朝滋:

關於你提到的高校App氾濫問題,今年3月,我們已經開展了一次教育App的專項調研,抽取了一百所高校,對高校的教育App應用情況進行了解。從調研情況看,總體情況還是好的,89所高校App數量都在5個以下,確實也有少數高校開發引進的App超過了20個,存在App氾濫問題,給師生造成了困擾。就像剛才記者朋友講的,打熱水也要App,跑步也要App,為切實治理App氾濫問題,教育部將於近期啟動專項行動,從以下四個方面加強統籌管理,治理應用亂象。

一是加強教育App開發的統籌管理。學校相關部門和老師開發教育App,並要求學生使用的,必須經過學校批准立項,不得擅自開發。

二是加強教育App選用的統籌管理。選用教育App要充分徵求師生、家長意見,並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同意。

三是加強教育App整合共享的統籌管理。嚴格控制本單位教育App的數量,同一業務不同層次,不得開發多個App。

四是加強教育App數據的統籌管理。採集個人信息,應遵循最小化原則,大範圍採集個人信息應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同意。第三方App採集個人信息,應與學校簽訂數據安全協議,不得向用戶重復採取個人信息。嚴格限制採集個人生物識別信息。廣大師生、家長答應不答應、高興不高興、滿意不滿意,是我們檢驗治理教育App發展成效的根本標準。在治理過程中,教育部將注重典型示範、鼓勵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以清理促整合,以規範促發展,切實優化師生的應用體驗,減輕師生的負擔,減少對師生的干擾,切實營造教育App發展的良好環境。謝謝。

科技日報記者:

據我了解,現在的教育類App非常多,可能多達十幾萬種。這次《意見》當中提出要建立一個長效的監管機制,請問咱們在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上還有哪些具體措施?

雷朝滋:

記者朋友關心長效監管機制,確實非常重要。習近平總書記曾經強調,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堅持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讓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按照總書記的要求,我們在《意見》中單獨設置了一章,對建立教育App的監管體系進行了闡述,提出了系列要求。根據  《意見》的要求,我們將從三個方面做好教育App的監管工作,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一是加強標準規範制定。《意見》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明確教育App監管的標準,在內容管理、數據規範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劃出了紅線,指明了方向。教育App仍然處於發展期,對教育App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下一步,教育部將會同有關單位研究制定教育App的標準規範,細化落實工作要求。

二是開展常態化監管。教育部將加強和職能部門、專業機構、行業協會、企業的合作,建立常態化監測通報和預警機制,及時發現通報安全隱患,督促整改,並進行及時反饋。基於隱患修復和投訴舉報信息,建立信用監管機制,對具有良好信用記錄的教育App減少檢查次數,對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教育App增加檢查次數,讓守信者無事不擾,失信者時時不安。

三是做大監管的同心圓。貫徹落實互聯網+監管的要求,會同網信、電信主管、公安、市場監管、“掃黃打非”等部門實施聯合監管,發揮教育App提供者、App分發平臺、移動終端製造商等主體作用。規範行業管理,規範行業自律,建立意見反饋和投訴舉報渠道,發揮專業機構、專家、家長等主體責任,加強社會監管,形成長效監管機制。謝謝。

續梅:

答問環節就到這裡,再次感謝各位嘉賓,尤其是來自外部委的嘉賓,大家能來出席教育部的新聞發佈會,就是以實際行動在支持教育工作。也再次感謝各位記者朋友,今天的新聞發佈會到此結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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