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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答記者問

2019-09-05 15:31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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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規範教育App 促進“互聯網+教育”有序健康發展
——教育部科學技術司負責人就《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答記者問

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門印發《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此,教育部科學技術司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1.請簡要介紹《意見》制定出臺的背景?

《意見》制定出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背景。

一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互聯網+教育”。習近平總書記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提出實施“互聯網+教育”,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讓億萬人民在共享互聯網發展成果上有更多獲得感。李克強總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發展“互聯網+教育”,促進優質資源共享,發展更加公平更有質量的教育。教育App是“互聯網+教育”的重要載體,規範教育App管理是促進“互聯網+教育”發展的重要內容。

二是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和期盼。近幾年,教育App快速發展、廣泛應用,對“互聯網+教育”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一些地方和學校出現了應用氾濫、平臺壟斷等現象;一些教育App存在有害信息傳播、廣告叢生等問題,給廣大師生帶來了困擾,增加了學生和家長的負擔。媒體對此多有報道,反映問題較為尖銳,加強教育App治理的呼聲十分強烈。

三是深化“互聯網+教育”發展的內在需求。2018年,教育部印發文件,對中小學學習類App亂象進行了集中治理。隨著工作深入,不止中小學學習類App需要規範,學校管理、服務等工作的教育App也需要引導規範。教育系統迫切需要出臺一個較全面、有力度的文件加強對教育App發展的統籌指導,産業界也熱切期盼出臺政策明確監管標準,為教育App有序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2.請簡要介紹《意見》制定起草的過程?

《意見》從今年2月開始起草,到8月印發歷時近半年,過程分為三個階段。

一是加強學習領會。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和關於網絡強國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會議精神,特別是貫徹落實好中央領導同志關於規範教育App管理的指示批示精神。認真研究關於民辦教育、App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明確政策出發點和法律法規要求。

二是深入調查研究。今年3月,開展了教育App的專項調研,抽取了300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其中高校100所,教育部直屬單位10個,教育行政部門62個,職業院校、中小學128個),調研教育App的發展和應用狀況。收集人民網、新華網、中國青年報、南方都市報等新聞媒體關於教育App的報道,系統梳理教育App存在的問題,針對問題逐一研究,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措施,回應社會關切。

三是廣泛徵求意見。與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署、全國“掃黃打非”辦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絡,共同研究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徵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高校的意見,召開企業座談會,聽取30家教育App提供者、App分發平臺、移動終端製造者的意見,保障各項政策措施可落地,有效果。

3.請問《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嚴禁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是什麼關係?

答:三個文件都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發展“互聯網+教育”,辦好網絡教育的重要舉措。教育部密集部署體現了部黨組對“互聯網+教育”的高度重視,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總的來説,三個文件在指導思想上同向同行,但職責任務上各有側重。

相比于《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嚴禁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的通知》治理中小學學習類App,《意見》所涉及範圍更廣,不止于中小學,也不局限于學習類App,是一個全口徑的文件。相比于《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規範中小學校外線上培訓機構,《意見》不止于中小學,也不局限于校外。同時,教育App只是校外線上培訓的載體之一,而校外線上培訓也只是教育App承載的內容之一。

三個文件促進“互聯網+教育”發展的導向是一以貫之的,但不同階段政策側重點不同。短期靠專項行動治理亂象、中期靠制度建設規範管理、長期靠提高質量滿足學生需求。2018年,教育App反映的問題較為集中,在此背景下,教育部出臺文件治理亂象,有效抑制了中小學學習類App存在的突出問題。隨著工作不斷深入,教育部因勢利導出臺《意見》,從更長遠的角度促進教育App有序健康發展。

三個文件規範教育App管理的決心也是一以貫之的。規範是為了更好地發展,只有讓教育App在法治、有序的軌道上發展,才能真正促進教育App的有序健康發展。教育部將一如既往地堅持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治理教育App亂象,規範教育App管理,促進優質教育App發展,切實維護廣大師生和家長的切身利益。

4. 《意見》提出建立備案制度的考慮是什麼?將如何執行?

答:備案制度是《意見》明確的一項重要制度,是規範教育App管理的基礎。關於備案制度的相關情況如下。

一是建立備案制度的考慮。根據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對於新興産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2016年,國務院印發《關於第二批取消 152 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明確取消網站網校審批許可。2017年,教育部印發《關於教育網站網校審批取消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教育App監管的方向。教育部建立備案制度,目的是準確掌握教育App供需雙方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為事中事後監管提供支撐。同時,根據大數據分析掌握教育App發展現狀和存在問題,為引導規範教育App有序健康發展提供決策依據。

二是落實備案制度的考慮。教育App的備案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各省分頭實施、企業屬地備案”的原則開展。國家統一標準,即教育部制定教育App備案管理辦法,明確備案主體、備案時間、備案內容和備案流程。各省分頭實施,即以省為單位推動備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本地區的教育App提供者和教育機構進行備案。企業屬地備案,即教育App提供者為企業的到註冊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備案,通過信息共享實現“一省備案,全國有效”。教育App提供者為學校的,按照隸屬關係到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根據國家“放管服”改革精神,教育部依託國家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為備案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撐,實現全程網上辦理。通過數據共享全面簡化備案所需提供的材料,方便企業和學校備案,為他們提供優質服務。備案結果網上公示,公眾和機構均可查詢,為社會監督提供便利。

5.《意見》將採取什麼措施解決App氾濫的問題?

答:為切實治理教育App氾濫等問題,教育部將於近期啟動專項行動,從以下方面加強統籌管理、治理應用亂象:一是加強教育App開發的統籌管理。學校行政部門或教師開發教育App並要求學生使用的,需經學校批准立項,不得擅自開發。二是加強教育App選用的統籌管理。選用教育App要充分徵求師生、家長意見,並經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同意。三是加強教育App整合共享的統籌管理。嚴格控制本單位教育App的數量,同一業務、不同層次不得開發多個App。四是加強教育App數據的統籌管理。採集個人信息應遵循最小化原則,大範圍採集個人信息應經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同意,第三方App採集個人信息應與學校簽訂數據安全協議。不得向用戶重復採取個人信息,嚴格限制採集個人生物識別信息。

廣大師生、家長答應不答應、高興不高興、滿意不滿意,是檢驗治理教育App氾濫成效的根本標準。在治理過程中,教育部將注重典型示範,鼓勵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以清理促整合,以規範促發展,切實優化師生應用體驗,切實營造教育App發展的良好環境。

6.《意見》將採取什麼措施規範教育App的商業行為,以解決廣告氾濫,利益裹挾、應用壟斷等問題?

答:《意見》對於規範商業行為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歸納起來就是:“強制的不商業,商業的不強制”。強制的不商業,即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植入商業廣告和遊戲。商業的不強制,即推薦使用的教育App應當遵循自願原則,不得與教學管理行為綁定,不得與學分、成績和評優挂鉤。

規範教育App的商業行為,需要處理好教育事業民生屬性和教育移動應用市場屬性之間的關係。下一步,教育部將按照“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做好相關工作:一是在國家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上設置渠道,接受群眾投訴舉報,同時加強對相關輿情的監測,根據問題線索加強對廣告氾濫、利益裹挾、應用壟斷等問題的監管。二是加強行業自律,建立行業信用評價體系和服務評議制度,指導教育App提供者自覺遵守進入校園的規範。三是鼓勵學校探索購買優質教育App服務,推動學校深入應用,不斷優化教育App的供給方式,提高資源和服務的供給質量,為教育App相關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找到一個雙贏的發展模式。

7.請問教育部將如何做好教育App的監管工作?

答:根據《意見》的要求,將從以下三方面做好教育App的監管工作。

一是加強標準規範制定。《意見》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明確教育App監管的標準,從內容管理、數據規範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劃出了紅線、指明了方向。教育App仍處於發展期,對教育App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下一步教育部將會同有關單位研究制定教育App的標準規範,細化落實工作要求。

二是開展常態化監管。教育部將加強和職能部門、專業機構、行業協會、企業的合作,建立常態化的監測通報和預警機制。及時發現、通報安全隱患,督促整改和反饋。基於隱患修復和投訴舉報信息,建立信用監管機制。對具有良好信用記錄的教育App減少檢查次數;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教育App增加檢查次數,讓守信者無事不擾、失信者時時不安。

三是做大監管同心圓。貫徹落實“互聯網+監管”的要求,會同網信、電信、公安、市場監管、掃黃打非等部門實施聯合監管。加強行業自律,發揮教育App提供者、App分發平臺、移動終端製造商等主體的作用,規範行業管理。建立扁平化的意見反饋和投訴舉報渠道,發揮專業機構、專家和家長等主體作用,加強社會監督。監管的出發點是促進有序健康發展,教育部將加強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減少重復檢查,避免對企業的正常運營造成不必要的干擾。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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