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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門關於開展第七屆“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評選活動的通知

2019-09-22 11:00 來源: 司法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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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司法廳(局),律師協會:

為進一步發揮律師在新時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化解勞動關係矛盾、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中的積極作用,全國總工會、司法部、全國律師協會決定開展第七屆“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評選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中國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的基本職責,大力選樹、表彰和宣傳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先進典型,充分展現我國律師關注職工、心繫職工、服務職工的責任擔當和扶危濟弱助困、匡扶公平正義的道德風尚,激勵更多律師積極投身職工維權服務事業,立足本職、敬業奉獻、開拓創新、奮發有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為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應有貢獻。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評選表彰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依照評選條件,嚴格評選程序,接受社會監督。

二、組織領導

按照《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評選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全國總工會、司法部、全國律師協會的有關領導組成第七屆“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全國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決定評選表彰活動的重大事項。

全國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評選表彰活動的組織實施和宣傳工作。辦公室成員由全國總工會、司法部、全國律師協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

各省(區、市)總工會、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共同成立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全國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推薦候選人並初步審查候選人資格和工作業績。

三、評選表彰範圍

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應當在維護職工權益方面作出突出貢獻、取得突出成績的優秀工會公職律師、社會律師中産生。此次將評選表彰10名“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

已獲得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榮譽稱號的律師原則上不再參加評選。

四、推薦人選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忠於憲法和法律,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專業素質;

(二)模範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認真履行律師責任;

(三)本人或者帶領團隊積極參與勞動關繫領域法律法規政策制定、職工法治宣傳教育、勞動法律監督、勞動爭議調處,辦理與職工和工會組織相關的法律援助案件,為職工和工會組織提供法律服務,在全國有突出的、積極的社會影響;

(四)敢於堅持原則,維護公平正義,扶危濟弱助困,承擔社會責任,熱心職工維權事業,為促進勞動關係和諧與社會穩定作出積極貢獻,在職工和工會組織中認可度高。

受到黨紀政務處分且在影響期內的,受過刑事處罰、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行業處分的,不作為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候選人。

五、評選表彰步驟

(一)組織推選。全國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地職工人數、勞動關係狀況及維權維穩工作等情況確定各省(區、市)推薦候選人的名額(見附件1)。

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候選人實行兩級推薦,應優先考慮在維護職工權益方面獲得省級榮譽稱號的優秀公職律師、社會律師。各地市級總工會、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向省級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共同推薦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候選人。省級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應對候選人資格和工作業績進行初步審查,確定候選人名單並在候選人原單位和省級媒體上公示後,向全國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推薦。

各省(區、市)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請於2019年9月30日前向全國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報送候選人名單(有2名以上候選人的應排序),並附每一名候選人的推薦表(見附件2)紙質版一式四份,同時報送推薦表電子版、候選人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電子版。報送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逾期者視為放棄。

(二)確定候選人。全國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省(區、市)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地推薦的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和工作業績審核,並組織專家根據事跡材料進行評審後,向全國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提交候選人初步建議名單。

經全國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考察小組對初步建議人選進行實地考察,並匯總考察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呈報全國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國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後確定正式候選人名單。

(三)社會公示。根據全國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正式候選人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工人日報、法制日報等全國性報紙,人民網、中工網和全國總工會、司法部、全國律師協會等網站對正式候選人的基本情況、主要事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查、核實有關舉報和投訴。

(四)研究審定。根據正式候選人名單的公示情況,經全國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確定“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當選者名單。

(五)表彰宣傳。全國總工會、司法部、全國律師協會印發表彰決定,對當選者授予“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全國總工會、司法部、全國律師協會適時聯合召開表彰大會。全國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全國性媒體對“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的事跡進行專題宣傳報道。

全國評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10號,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郵政編碼:100865;電子郵箱:jclsbgs@acftu.org。

聯絡人:龔小玲,010-68591666,張毅,010-68591671。

中華全國總工會 司法部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2019年8月16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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