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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律師助力脫貧攻堅專項行動的通知

2019-04-21 09:14 來源: 司法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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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律師協會,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司法局、律師協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脫貧攻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律師職能作用,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良好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司法部決定在全國部署開展律師助力脫貧攻堅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執業為民理念,聚焦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任務目標,以法治扶貧為切入點,堅持扶貧與扶志扶智相結合,充分發揮律師在法治宣傳、法律諮詢、法律論證、法律顧問、訴訟代理等方面職能作用,為貧困地區和困難群眾提供精準普惠、便捷優質的法律服務,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應有貢獻。

二、工作任務

(一)為黨委政府決策當好法律顧問。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各律師協會要組織本地區政治素質過硬、業務水平高、社會責任感強、熱心公益法律服務的律師擔任貧困縣、鄉(鎮)黨委政府和貧困村法律顧問,加快推進貧困地區律師法律顧問全覆蓋。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推動健全完善地方扶貧開發相關法規政策,為黨委政府制定實施脫貧攻堅政策措施、防範法律風險等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發揮村(居)法律顧問職能作用,推動法律顧問參與貧困村社會治理,幫助做好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合法性審查,為貧困村實施産業扶貧、就業扶貧、易地扶貧搬遷、生態扶貧等把好法律關口,幫助化解精準脫貧過程中産生的各類矛盾糾紛。

(二)為扶貧脫貧開發項目出具法律意見。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各律師協會要組建本地區律師助力脫貧攻堅服務團,為貧困地區重大扶貧脫貧開發項目開展“法治體檢”,為扶貧項目談判、合同簽訂和其他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促進項目順利實施。要組織律師針對扶貧脫貧重點開發項目,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易地搬遷、危房改造,以及融資、抵押擔保等方面的項目出具法律意見書,幫助防範應對項目規劃論證、組織實施、資金管理、竣工驗收等過程中的法律風險,確保重點開發項目依法順利推進。要組織律師對在脫貧攻堅中發揮重要作用的鄉鎮企業、村辦企業、致富帶頭人等經濟實體提供扶貧脫貧項目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規範生産經營,防控管理風險。要組織律師立足自身專業優勢,為優化貧困地區營商環境提供法律服務,為招商引資牽線搭橋。

(三)為困難群眾提供精準法律服務。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各律師協會要結合本地區工作實際,組織開展律師與建檔立卡貧困戶“一對一”結對幫扶活動,由律師對貧困戶開展專項走訪調查,重點採集貧困戶在生産經營、贍養撫養、追討薪資、債權債務、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方面的法律服務需求,按戶建立法律服務需求檔案。按照“一戶一策”要求,結合法律服務需求檔案,制定精準幫扶方案,為貧困戶從事農業生産、外出務工、創業經營等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和其他幫助,幫助協調落實教育、就業、醫療等社會保障政策,切實發揮律師作為“家庭法律顧問”的職能作用,幫助貧困戶實現精準脫貧。做好律師入戶法律幫扶工作,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面對面法律幫扶,最大限度滿足困難群眾法律服務需求。

(四)為助力脫貧開展公益志願活動。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各律師協會要採取有效措施,鼓勵、支持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積極履行社會責任,通過開展駐點幫扶、參與“1+1”法律援助、組建扶貧工作小組等方式開展專項公益法律服務。要組建律師公益志願服務團,必要時可建立公益基金,通過物質幫扶、精神關愛、心理諮詢、捐資助學等形式,面向困難群眾開展公益志願行動,提高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鼓勵和支持律師通過以案釋法、現場普法等形式開展法律政策宣講、法律諮詢等公益法律服務活動,不斷提高困難群眾法律意識,引導困難群眾依法表達訴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矛盾糾紛。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各律師協會要高度重視,週密部署,把開展律師助力脫貧攻堅專項行動擺在突出位置來抓,積極向黨委政府彙報,爭取把專項行動納入脫貧攻堅整體部署。要建立臺賬制度,壓實工作責任,將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納入司法行政工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確保各項工作紮實推進。要加大對貧困地區律師行業發展扶持力度,積極給予政策扶持,引導律師事務所到貧困地區設立分所,促進律師服務資源合理佈局。要加強與扶貧開發部門工作對接,密切溝通協作,增強專項行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及時研究專項行動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大協調力度,切實予以解決。

(二)推動任務落實。2019年4月底前,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律師助力脫貧攻堅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廣泛動員律師參與專項行動;5月底前,各地要組建律師助力脫貧攻堅服務團和律師公益志願服務團,完成律師與貧困戶“一對一”結對幫扶活動;8月底前,各地要將階段性活動開展情況報送司法部;12月底前,各地要全面總結專項活動開展情況,梳理匯總有關問題及意見建議,形成工作報告後報司法部。各地要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時間節點,力戒形式主義,防止“走過場”,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要健全經費保障機制,積極協調財政部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落實專項資金,並採取公益加補助等多種方式,為深入開展專項行動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強宣傳表彰。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各律師協會要充分運用傳統媒體和網絡、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廣泛開展宣傳,重點宣傳律師助力脫貧攻堅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和經驗做法,提高社會公眾特別是困難群眾的認同感,為深入開展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要注重宣傳專項行動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和先進事跡,及時進行表彰宣傳,進一步增強榮譽感,吸引更多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參與專項行動。

司法部辦公廳
2019年4月10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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