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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臺公共資源交易聯動監管辦法

2019-09-28 10:58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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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從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獲悉,我省已出臺《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聯動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聯動辦法),將於今年10月1日正式實行。

聯動辦法共五章26條,主要包括總則、協調保障與信息共享、違法違規案件移送與協查機制、聯合執法與聯合檢查機制、附則等內容;旨在通過建立聯席會議、聯通信息、聯辦案件、聯動執法、聯合檢查和信用聯合獎懲等機制打破部門管理局限,形成順暢的部門合作機制。如聯動辦法規定各級綜合監管部門和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開多方聯席會議或雙方聯席會議,共同協商、研究解決具體問題。

據了解,2015年頒布的地方性法規《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條例》規定,我省實行綜合監管與部門監管相結合、行政監督與招標投標交易相分離的綜合監管體制,並明確要求“建立聯動管理制度”。縣級以上綜合監管部門依法對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綜合監管,發展改革、經濟信息、財政等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實施行政監管。

該條例實行後,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監管合力不足、溝通協調不及時、不充分、不順暢等問題。此次出臺聯動辦法,有利於進一步提升監管效率,建立分工明確、責任明確、流轉機制明確的監管鏈條,形成我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監管合力。(記者 彭一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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