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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以獎代補”重點培育26家家庭農場

2019-10-10 08:56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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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家庭農場發展 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質效
我省“以獎代補”重點培育26家家庭農場

10月8日,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2019年家庭農場發展項目實施方案》《2019年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項目實施方案》《2019年農業生産社會化服務發展項目實施方案》等多份文件,旨在進一步促進我省家庭農場的發展壯大和規範發展,提升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質量和效益,促進我省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根據相關工作要求,2019年,我省將重點培育26家規模適度、生産集約、管理先進、效益明顯的家庭農場,支持30個制度健全、管理規範、帶動力強的縣級以上(包含縣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及聯合社高質量發展,支持農業生産社會化服務面積5萬畝以上。

在家庭農場發展項目方面,具體的扶持內容、標準和方式為: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每家家庭農場一次性給予獎補資金10萬元,主要用於規範流轉土地、健全管理制度、購買社會化服務、應用先進技術、開展綠色化標準化生産、建設清選包裝、冷藏保鮮、烘乾等産地初加工設施,開展“三品一標”認證和品牌建設等,提高産品質量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項目方面,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每個農民專業合作社一次性給予獎補資金15萬元,主要用於應用先進技術,提升綠色化標準化生産能力,建設清選包裝、冷藏保鮮、烘乾等産地初加工設施,開展“三品一標”認證和品牌建設等,提高産品質量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在農業生産社會化服務發展項目方面,採取先服務後補助的方式。按照服務合同實際作業量、補助比例,待每個環節實施完畢並經審核驗收合格後,對服務組織或服務對象進行補助。補助以現金補助為主,也可供給實物。補助標準由各市縣根據農業生産作業環節的工作任務、工作難度和服務成本,按適當比例確定,合理制定對服務組織或服務對象的補助規模上限。防止干擾市場機制,原則上財政補助佔服務價格的比例不超過30%,單季作物畝均補助規模不超過100元;防止“政策壘大戶”,任務市縣要重點支持小農戶接受社會化服務,對種植大戶、家庭農場等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的補助規模最高補貼額不得超過30萬元。(記者 陳雪怡)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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