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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氣象局加強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監督管理工作

2019-10-22 15:37 來源: 氣象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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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資質認定 強化信用監管
中國氣象局加強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監督管理工作

近日,根據國務院“放管服”改革新要求和強化監管的實際需求,中國氣象局政策法規司印發通知,要求加強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以下簡稱檢測)資質單位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規範檢測資質認定,健全信用管理機制,提升信息化監管水平,促進防雷減災服務市場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生命財産和公共安全。

在規範資質認定方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要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履行資質認定與監督管理職責。對已取得資質的單位加強監督檢查,達不到資質條件的應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達不到者應依法予以降低等級或撤銷資質。

中國氣象局將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開展資質認定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每年抽查新審批資質的認定情況,並通報抽查結果;建設和完善檢測資質認定和管理系統,建立全國範圍的資質信息公開制度。

此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要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對本行政區域內取得檢測資質的單位檢測活動及監管情況、處罰結果、年度報告內容抽查結果等相關信息納入信用檔案並公示。要積極應用信息化手段實現檢測資質的網上申請、網上審批,各級氣象部門要依託全國防雷減災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推動“互聯網+監管”,探索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徵的非現場監管。

同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要依據相關標準要求,規範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表格,要組織或者委託第三方專業技術機構對資質單位的檢測質量進行考核,並公開考核結果。縣級以上地方氣象部門要按照《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監督檢查規範》以及“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實施對資質單位的監督檢查,加強對設立分支機構或跨省開展服務的資質單位的監管,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引導本行政區域內開展活動的檢測資質單位積極報送檢測項目清單。

通知強調,各級氣象部門要進一步落實檢測資質單位監管責任,提升監管規範性和透明度,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構建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檢測監管格局,營造誠信自律、規範有序的檢測市場環境。(記者 王若嘉 通訊員 丁海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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