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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推進困難企業穩崗返還工作

2019-10-26 11:19 來源: 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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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參保困難企業再獲政策紅利
我省推進困難企業穩崗返還工作

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署要求,確保政策落地,日前,省人社廳、財政廳、發改委、工信廳及社保局聯合製定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加大對企業穩定崗位的支持力度,凸顯失業保險功能作用的發揮,全面深入推進困難企業穩崗返還工作開展。

《通知》明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凡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且2018年當年不欠費),同時符合相關條件並在2019年出現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企業,經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通過審核後,可享受穩崗返還補貼。穩崗返還具體資金的計算,以申請企業2018年底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人數為基數,按照當地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確定。《通知》明確了具體的審核程序為:企業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認真填寫《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申請認定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申報企業參加失業保險繳費及裁員等情況進行核實,並根據“信用中國”網站、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情況,剔除失信企業;各統籌地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認定申報名單進行嚴格審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發改、工信、社保等部門根據困難企業數量和基金支撐能力綜合提出企業名單和返還額度,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審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社保網站對被認定為“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的企業名單和返還金額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並及時將補貼資金一次性劃入企業賬戶。(記者 王丹 實習生 程佳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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