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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辦就《關於進一步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的指導意見》有關情況舉行發佈會

2019-10-29 12:02 來源: 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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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佈會現場 中國網 張瑞宇 攝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9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中央農辦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和中央文明辦有關負責人介紹《關於進一步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的指導意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新聞辦新聞局副局長 襲艷春:

女士們、先生們上午好,歡迎大家出席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會。日前,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移風易俗 建設文明鄉風的指導意見》,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關情況,今天我們非常高興的邀請到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先生,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一局局長張志勇先生,請他們向大家解讀這個文件,並回答記者朋友們的提問。

首先,先請韓俊先生做介紹。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 韓俊:

女士們、先生們、朋友們,大家上午好!一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不能光看農民口袋裏的票子有多少,更要看農民的精神風貌怎麼樣。必須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農民精神風貌,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

為了有效遏制農村陳規陋習,樹文明新風,最近,中央農辦牽頭,聯合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農業農村部等11個部門,共同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移風易俗 建設文明鄉風的指導意見》,這個文件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文明鄉風建設工作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安排。

鄉村振興不振興,要看鄉風好不好。近年以來,各地在革除農村陋習,樹文明新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天價彩禮“娶不起”、豪華喪葬“死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禮金“還不起”以及孝道式微、農村老人“老無所養”等問題還大量的存在。這些農村社會不良風氣的蔓延,成為廣大農民群眾巨大的家庭負擔,實際上它也扭曲了社會的價值觀。廣大幹部群眾熱切盼望出臺相關的措施,來抵制歪風、弘揚正氣。

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必然要求,也是當前農民群眾最為關心的現實問題。《關於進一步推進移風易俗 建設文明鄉風的指導意見》,明確了這項工作的總體要求和今後一段時間一些重點的工作舉措,主要內容有:

一是加強黨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推進文明鄉風建設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一項重要的任務,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各部門分工落實的工作機制。要深入研究當前婚喪陋習、孝道式微等問題的形成原因,建立管用有效的工作機制,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舉措。要以黨風政風引領農村新風,落實農村基層黨組織的責任,要充分發揮好農村黨員幹部的模範帶頭作用。

二是堅持依靠群眾。農民群眾是文明鄉風建設的主體,要增強農民群眾的主人翁意識,有效發揮村民自治的重要作用,創新工作措施和方法,讓群眾真正成為這個新風的制定者、執行者、評議者和受益者,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提高。

三是要依法依規。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必須加強制度保障,實施有效管理。在相關法律法規修訂中要增加文明鄉風建設的相關內容。對不贍養、虐待父母等行為要加大懲處力度。出臺有關政策措施要符合法律法規,村規民約內容要符合憲法和法律精神。農村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有關約束性措施的制定和實施要符合村民自治程序和規範。

四是加強教育引導。要深入教育宣傳和發動群眾,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廣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加強文化引領、強化價值認同,注重實踐養成,建立激勵機制,發揮典型的示範引領作用,注重寓教于樂、寓教于行、寓教於事,把中華傳統美德和現代文明觀念轉化為農民群眾的行為習慣和準則。

五是堅持因地制宜。“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推進文明鄉風建設,要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文化傳統相適應,充分尊重當地習俗,充分考慮群眾習慣和接受程度,不搞強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下一步,各有關部門將強化責任落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推動部門協同聯動,我們的目標是力爭通過3到5年的努力,文明鄉風管理機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農村陳規陋習蔓延勢頭要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孝親敬老等社會風尚要更加濃厚,農民人情費支出這方面要明顯減輕,鄉村社會文明程度進一步提高,要讓農民群眾在這方面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全力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取得新成效。

我就簡單做這些介紹。下面我和張志勇局長願意回答媒體朋友的提問。謝謝大家。

襲艷春:

感謝韓俊先生的介紹,下面開始提問,提問前請通報所在的新聞機構。請提問。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記者:

剛才的介紹中提到建設文明鄉風需要依法依規,請問如何制定約束性措施,既能保證文明鄉風建設依法依規,又能符合村民自治程序和規範?謝謝。

韓俊:

剛才我在開場白裏已經講了這方面文件提出的要求,下面我再做一個具體的解釋。

我們知道鄉村社會和城市社會有很大的不同,不同是什麼呢?鄉村社會,人們大多是生於斯長于斯,是一個熟人社會,因此鄉村社會的治理要採取符合農村特點的方式,我們既要充分運用現代的治理理念和方式,也要充分發揮農村傳統治理資源的作用,採取村規民約來推進鄉風文明建設。村規民約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行為規範,介於法律和道德之間,更多的是發揮道德的約束作用。我們知道農村的陳規陋習具有社會性和頑固性,一旦形成,會對群眾産生長期的影響,不少村民對這些陳規陋習,比如大操大辦,並非自願,但是受困于社會風氣帶來的壓力,也很難改變。改變這些陳規陋習是很難的一件事,不能只靠硬碰硬。在實踐中一些地方通過村民討論制定村規民約,對紅白喜事採取約束性措施,這確實是約束大操大辦的陳規陋習有效的途徑。原來村民礙于面子,現在村規民約有了規定,實際上也就有了擋箭牌。所以説從各地的實踐來看,這些措施效果是不錯的。發揮好村規民約在弘揚公序良俗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它可以降低鄉村社會治理的成本,可以提高鄉村社會治理的能力。

我們也注意到,一些地方村規民約的內容還是比較空泛,制定也不夠規範,實施也存在流於形式的問題。特別是有一些村規民約的內容涉嫌違法違規,對親情倫理缺乏關懷,容易傷害群眾的感情,有些村規民約確實涉嫌侵犯群眾特別是婦女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些方面的問題,《指導意見》提出村規民約的內容一定要符合憲法和法律的精神,農村群眾自治性組織制定和實施約束性措施,要符合村民自治程序和規範。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指導規範村規民約工作作為加強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要防止盲目的立規,防止一些地方以約代法,用村規民約代替法律,有關部門要通過制定規範的村規民約範本,主動引導和規範,完善審查備案的程序。村規民約一定要有審查備案程序,要嚴格把好關,重點審查村規民約的制定或修訂程序內容是不是合法,是不是符合實際,是不是具有可操作性。對於村規民約當中帶有歧視性和違法的內容要及時糾正和廢除。

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這項工作需要強化法律的約束,光靠村規民約還不夠。《指導意見》提出要加快推動在相關法律修訂中增加文明鄉風建設的內容。前不久,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我們注意到草案三審稿家庭編,在二審稿的基礎上增加了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等條款。這就從上位法對婚喪新風、孝親敬老作出規定,這方面的法律通過將使各級特別是基層在具體工作中真正有法可依、有規可循。

總之,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這方面工作只有依法依規開展,只有符合農村實際,尊重當地傳統習俗,最大限度地體現全體村民意願,才能夠落得下去,才能夠取得長久實效,才能夠得到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農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謝謝!

經濟日報記者:

我們在採訪中聽到,有一些地方反映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缺乏硬措施,想請問此次文件在增強政策舉措的約束力方面有哪些新的突破?謝謝。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一局局長 張志勇:

應該説,《指導意見》的出臺從總體上看,就像韓部長剛才講的,本身就是進一步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一個比較硬的舉措。因為《指導意見》本身體現了我們堅持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問題導向,也體現了農民群眾關心關注的身邊問題。所以應該説《指導意見》從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角度來看,本身就是很有效、很實在的舉措。

《指導意見》從革除農村的陳規陋習、推進移風易俗著眼,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改變農村群眾一些根深蒂固的、比較落後的或者跟新時代不大相符的舊觀念。當前我們在進一步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中,一方面要始終堅持教育引導、宣傳示範,包括在座媒體對基層創新創造的反映,另一方面也像韓部長強調的,我們針對這些不良的東西、不好的習俗,要出臺一些切實管用的比較過硬的辦法和新的舉措。

通過這些舉措,進一步樹立和弘揚鄉村的新風正氣,遏制當前在農村一些地方不良風氣蔓延的勢頭。《指導意見》從兩個方面提出了比較過硬的舉措:

一是對各級各有關部門的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確的要求。大家也都有這方面的體會,社會文明的進步,人的素質的提升,從某種程度上來講也是管出來的。這麼多年的實踐證明,面對農村陳規陋習,必須要旗幟鮮明地去反對,要進行大刀闊斧地改革,要出一些實實在在的招數和舉措來破解這些難題。大家也都見到過或者聽説過,比如一些地方農村,媒人兩頭去欺騙,對男方説女方多好,對女方説男方多好,其實他是趁機漁利。也有一些女方家長要高額彩禮,還有我們倡導的是厚養薄葬,在一些地方恰恰相反,不孝敬老人的現象也時有發生,雖然是個別的,但影響還是挺大的。所以《指導意見》就明確要求,基層民政、婦聯等工作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婚介機構和農村“媒婆”的管理,基層司法執法部門要對鄉村社會利用婚喪嫁娶斂財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重點整治,對孝道式微這些不良現象要加強批評教育,對不贍養甚至虐待父母的行為要加大懲處力度。

二是要推動農村移風易俗工作方式方法的創新。提高農村社會的基礎服務條件,營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要探索建立正面激勵機制,對於在推進文明鄉風建設特別是移風易俗工作方面作出表率的家庭、先進個人可以給予相應獎勵。要進一步總結和推廣一些地方開展的“鄉村道德銀行”、“文明積分”等獎勵模式,讓有德者有得。要創新青年婚介服務方式,充分發揮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作用,鼓勵村裏的婦聯主席成為農村的義務紅娘,為農村青年提供婚戀服務,宣傳引導農村青年抵制高額彩禮、奢華婚禮。同時要創新農村養老服務方式,推廣農村互助型養老,積極引入相關公益組織,不斷完善服務方式、內容等。要創新農村婚喪宴席舉辦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農村宴席服務隊,明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和服務承諾等,進一步防止大操大辦、浪費攀比。這些方面,各地都有很多好的探索,特別是像剛才韓部長講的,通過農村的紅白理事會等自治組織,弘揚婚喪事中的互助、友愛等優良習俗,同時明確大家可以接受的標準,形成村規民約,推動風氣逐漸好轉。謝謝!

新華社記者:

在農村有一句話是“村看村、戶看戶、群眾看幹部”,我的問題是,在文明鄉風建設中會採取一些什麼樣的措施來切實保障農村黨員幹部的先鋒模範作用?謝謝。

韓俊: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黨風政風跟鄉風民風是分不開的。推動以黨風政風引領農村新風是《指導意見》提出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則,文件在這方面提出了三個方面的要求:

一是黨員幹部要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特別是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在移風易俗中走在前頭,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如果黨員幹部紅白喜事大操大辦,大擺宴席,群眾是不服氣的,農村風氣也可能被帶壞。《指導意見》對黨員幹部還提出了一些具體的要求,比如説要開展黨員聯絡農戶,黨員戶掛牌等活動,推動黨員幹部做出示範,帶動群眾全面參與。

二是《指導意見》提出要建立黨員幹部操辦婚喪事宜的報備制度。各地這些年來已經形成了一些很好的做法,有的地方組織廣大黨員幹部簽訂文明節儉操辦婚喪事宜承諾書,鼓勵黨員幹部在婚事新辦、喪事簡辦等方面做表率。有的地方對黨員幹部宴席宴請的範圍和標準都規定的很細,對必須宴請的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辦,不能變相收受禮金,有的地方靠群眾性自治組織成立移風易俗小組,抓好移風易俗的監督和落實工作,常態化地開展移風易俗宣傳,引導群眾自覺抵制不良風氣。

三是地方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根據黨內規章制度對黨員幹部婚事新辦、喪事簡辦、抵制天價彩禮、孝親敬老等作出具體規定,同時發揮好組織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對違反相關規定的黨員幹部要進行相應的處理,組織部門在對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幹部進行綜合考評時,也要注意了解推進農村移風易俗工作的相關情況,將這方面的情況作為考核幹部選拔任用、評先獎優、問責追責的重要參考,對文明鄉風建設工作成效顯著的予以獎勵,對工作不力的要嚴肅問責。謝謝!

中新社記者:

我們注意到,《指導意見》提出文明鄉風要廣泛開展道德教育,請問這方面有沒有操作性比較強的措施?謝謝。

張志勇:

應該説文明鄉風最根本的還是以思想道德建設、思想道德素質提升為支撐。我們剛才談的一些舊風俗、舊習慣的影響,可能本身是跟舊的道德習慣相聯的,所以《指導意見》從推動移風易俗、促進文明鄉風建設著眼,推動這方面工作。《指導意見》提出了不少操作性很強的措施和辦法,核心的就是必須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廣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形成倡導樹立婚喪嫁娶新風、孝悌和睦家風和文明和諧鄉風。《意見》也進一步提出明確要求,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應該主動擔當、積極作為,選準撬動的突破口和著力點,大力挖掘和倡導優良的家規、家訓、家風,包括一些地方家譜當中一直提倡的勤勞節儉的好理念,逐步將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孝老敬老等清風正氣融入群眾生活,使文明新風在廣大農村落地生根。

具體來講有四方面的做法:一是大力開展宣傳教育。要想讓農村群眾樹立時代新風,首先就要告知什麼是時代新風,什麼是我們這個時代需要的新風尚。《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各級宣傳部門要廣泛組織新聞媒體深入持續報道當前農村在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孝親敬老等方面的先進典型和有效做法,進一步引導基層群眾樹立正確的婚喪觀和中華孝道。要求基層各地要充分利用縣鄉電視廣播系統,鄉鎮政務場所、農村集市、村務公開欄、鄉村大喇叭、鄉村文化墻等這些陣地,直接開展面向農村群眾的宣傳,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

二是要廣泛開展道德教育。《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各地要把道德教育作為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的重要工作,推進道德宣講團等隊伍陣地建設,不斷引導廣大農村群眾“愛黨愛國、向上向善、孝老愛親、重義守信、勤儉持家”。這20個字,我覺得應該是當前對農民群眾進行道德教育要牢牢把握的,也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同時要充分發揮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作用,加強青年婚育觀的教育,進一步發揮農村老黨員、老幹部,甚至一些道德模範,身邊好人和各類人才的示範引領作用,用他們的嘉言懿行來垂范鄉里、影響群眾。還要強化家庭和學校的主體責任,把這種良好的道德習慣在家庭當中生根,在孩子當中培育起來,讓中華孝道成為我們新時代公民的特有品質。

三是要充分發揮我們文化的傳承和浸潤作用。《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要支持以樹立正確婚喪觀和弘揚中華孝道為主要內容的各類演出活動,豐富農村地區公共文化産品和服務供給。把弘揚正確婚喪觀和中華孝道列為文化下鄉的重要內容,多采取農村群眾喜聞樂見、具有地方特色的形式,培育熏染農村群眾的道德情操。在廣大農村基層幹部群眾有很多鮮活生動的創新創造,剛才韓部長多次強調,要發揮農村群眾的主體作用和主人翁精神。同時要結合農村的實際,持續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融入到農村社會的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識教育和社會生活實踐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

四是要持續營造弘揚文明鄉風的實踐氛圍。文明觀念的樹立、文明生活態度的樹立,既需要教育引導,更需要親身參與到實踐當中。《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重視在春節、清明、七夕、中秋、重陽等中國重要傳統節日當中,挖掘這些節日蘊含的正確的婚喪觀和中華孝道的文化傳統,運用好這些重要節日和重要時間節點來弘揚。要培育、選樹和宣傳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孝親敬老等方面的典型和模範人物,充分發揮他們的榜樣示範作用。要推進農村敬老愛老和婚喪嫁娶志願服務,開展鄰里互助和愛心公益活動,讓農村群眾在參與中改變自己的觀念,在實踐中鞏固新的文明意識,提高自己的認識水平。謝謝!

光明日報記者:

現在一些地方建立紅白理事會、村民議事會等群眾性組織,在文明鄉風建設中發揮了很好的作用,請問未來如何更好地發揮這些群眾性組織的作用,推動文明鄉風建設?謝謝。

韓俊: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指導意見》對農村基層黨組織要承擔什麼責任有明確的要求,對農村黨員要發揮什麼作用有明確的要求,對用好村規民約也提出了要求,《指導意見》裏還有很重要的內容,對發揮好群眾性自治組織的作用也提出了要求。這些群眾性自治組織,你剛才講的“紅白理事會”“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或者“老人會”等等,名稱很多,都是群眾性組織,要解決農民的煩心事,還得發動農民群眾自己解決,這個成本是比較低的。因為農村是熟人社會,大家都愛面子,這些傳統治理資源包括這些組織可以很好地發揮作用。比如浙江象山就探索出了在黨組織領導之下的“村民説事”制度,就是村裏所有的事,農民可以去説,可以去議,最後農民群眾自己來定。全國各地都去參觀學習,他們這方面的經驗也寫入了中央一號文件,這是符合農村特點的治理方式。從全國來看,目前各地普遍建立了群眾性組織,實踐證明,通過這些群眾性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議事協商活動,可以真正實現農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提高,是推進文明鄉風建設中的生動實踐。我前面講到通過村委會、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把關制定出村規民約以後,它的實施很多是要靠紅白理事會、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等來實現的。

一是發揮好群眾性組織的自我組織作用。文件提出,各地要普遍建立黨支部領導下的紅白理事會、老年人協會、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等協商機制和群團組織,廣泛開展議事協商活動,完善組織章程和各項制度。從各地的做法來看,理事會一般應由村主要幹部兼任理事長,吸收農村能人、農村德高望重的人士,包括婚事、喪事具體操辦人和敬老愛老模範等,依靠他們開展婚喪嫁娶服務、鄰里互助活動和道德評議。

二是發揮好群眾性組織的自我管理作用。《指導意見》提出鼓勵道德評議會等這些群眾性組織在村民委員會的統一指導下制定“紅黑榜”,有的地方叫“綠葉墻”。通過互評亮榜,宣傳婚喪新風和孝道典型。像浙江全省已經基本實現文化禮堂全覆蓋,村裏都有一個文化墻,誰做得好就上墻,張榜公示。鼓勵農村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集體經濟組織和有關社會組織發展為老志願服務,鼓勵農村基層群眾性組織通過與贍養人子女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等方式,督促子女從經濟供養、生活照料、權益維護等方面自覺承擔家庭責任。在一個村莊裏,如果不孝敬老人是被人看不起的,要通過群眾性組織去約束他,這方面各地有很多的做法,對農村留守、空巢老人進行定期巡訪,及時發現和解決老年人獨自生活的風險,廣泛開展老年人喜聞樂見的文化休閒活動,解決農村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需要。目前,農村老齡化比城市的程度要深,這方面要充分發揮農村群眾性組織的作用。

三是發揮好群眾性組織的自我監督作用。在實施過程當中,可以依據村規民約出臺一些約束性措施,這些措施的制定和出臺要主動邀請並接受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會等群眾性組織的監督。通過民主協商限定可辦酒席的項目、紅白事操辦的規模和時限、待客範圍、席面標準和禮金數額等。婚喪嫁娶大操大辦,在城市裏大家感受可能不深,但是在農村裏,對農民來講確實是一個很大的煩心事。一些農民工回鄉創業,都反映人情費是一座大山。要解決這些問題,剛才我講的這些舉措都是比較有效的。當然,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是一個系統性工程,一定要多管齊下,在地方各級黨委和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下,充分發揮好群眾性組織的重要作用,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取得新成效。謝謝!

襲艷春:

我們最後一個提問。

中國日報:

《指導意見》由11個部門共同印發,涉及很多方面,請問如何來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同,促進《指導意見》落到實處?謝謝。

韓俊:

《指導意見》提出的措施要落實好,必須加強各部門的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最重要的是各地要抓緊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各部門分工落實的責任機制,統籌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動這項工作有序開展。

一是要強化黨委的領導責任。各級黨委特別是縣級黨委要把農村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擺到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在全面從嚴治黨、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中大力推進移風易俗工作。現在一些地方,在農村移風易俗和建設文明鄉風方面缺乏有效的辦法和載體,確實存在像老百姓講的“隔山打牛”、流於形式的問題,措施不管用。鄉村振興總要求“産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是鄉村振興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市縣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鄉村振興的第一責任人。中國共産黨農村工作條例明確要求,縣委書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農村工作上,放在鄉村振興上,應當帶頭深入基層,傾聽群眾的呼聲,研究當地婚喪陋習、孝道式微等問題形成的原因,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舉措,狠抓工作落實,推動農村婚喪、孝道風氣實現明顯好轉。

二是要落實農村基層黨組織的責任。鄉鎮黨委和村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功能和組織優勢,深入開展農村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把推動革除婚喪陋習、抵制天價彩禮、解決孝道式微等問題列為重要工作內容,加強組織推動,深入教育宣傳和發動群眾,紮實做好落實工作。最重要的要靠鄉鎮黨委和村黨組織真正把群眾發動起來。

三是建立健全考核機制。按照中國共産黨農村工作條例的規定,要建立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推進鄉村振興實績考核制度,而且要求以省為單位,今年年底前要把這方面的考核制度建立起來。在進行考核的時候,要把建設文明鄉風工作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給予足夠的權重,對文明鄉風建設工作成效顯著的要給予獎勵,對工作不力的要嚴肅問責。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三農”工作新的旗幟、總的抓手,如果抓這項工作三年五年過去了,移風易俗、鄉風文明工作沒有什麼進展,老百姓沒有什麼獲得感,老百姓的煩心事還很多,説明工作是不力的,所以一定要建立責任制。

四是建立協同推進機制。鄉風文明建設涉及到農村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形成部門合力。地方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部門在鄉風文明建設工作中要切實發揮好牽頭抓總作用,要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並做好督促落實工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強化政策、資源和力量配備,加強工作指導,做好協同配合,切實解決好文明鄉風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謝謝。

襲艷春:

再次感謝兩位發佈人,也謝謝大家。今天的發佈會到此結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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