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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深入推進環評“放管服”改革

2019-11-02 09:37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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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入推進環評“放管服”改革
推動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一

記者從10月29日省生態環境廳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近年來,我省生態環境部門高度重視“放管服”改革工作,特別是環評“放管服”方面,按照《“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推動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一,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障。

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是黨中央國務院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舉措。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對生態環境領域而言,“放管服”改革是新時代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保障,是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舉措。環境影響評價是從源頭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重要環境管理手段,“十二五”以來,我省通過廣泛宣傳提高認知度、提前介入“一對一”跟蹤指導服務、壓縮時限下放審批權限、集中受理優化審批流程、強化培訓提高編制機構能力水平等措施,切實促進環評工作提質增效。

為進一步推進和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近年來,省生態環境廳多措並舉,持續加大工作力度,不斷優化環評管理服務。

簡政放權方面,我省先後兩次調整下放省級環評審批權限,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省級審批和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項目外,均下放州(市)生態環境部門審批。此外,通過實行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對環境影響輕微的建設項目不再審批環評文件,改由企業在項目建成投入生産運營前自行在網上備案。此舉極大地惠及了中小企業。截至目前,全省納入環評管理的建設項目約90%已不再審批,改為登記表備案。與此同時,按照並聯審批要求,不再將水土保持、行業預審等作為環評審批前置,環評也不再作為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前置;取消環評技術評估收費;取消建設項目試生産環保審批;取消竣工環保驗收行政許可,實行建設單位自主驗收;取消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的資質要求等。

優化服務方面,省生態環境廳通過提前介入“四個一百”“五網”建設、“八大産業”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等領域重點項目,實行環評動態管理和“綠色通道”制度,跟蹤做好指導服務,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時限壓縮至法定時限的一半,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同時,對省級保留行政審批事項的申請材料、審批條件、審批時限、審批流程等審批各環節進行持續完善和規範,制定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並向社會公佈。

強化監管方面,在積極服務經濟建設的同時,省生態環境廳嚴格執行環評制度,按照“提前介入,提高效率;主動服務,落實責任;依法管理,守住底線”的工作原則,把改善環境質量和維護群眾環境權益作為環評的重要前提,嚴把環境準入關。對高能耗、高排放和産能過剩、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以及涉及危險化學品、重金屬和其他具有重大環境風險的建設項目,嚴格環評審批。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要求,對項目類型及其選址、佈局、規模等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等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一律不予審批。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強化建設項目事中事後監管,對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依法嚴肅查處。

下一步,在繼續堅持既有做法的基礎上,省生態環境廳將進一步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結合生態環境部環評審批權限調整,近期擬再次下放省級環評審批權限。在嚴格落實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要求的基礎上,推進工程建設領域環境影響較小項目告知承諾制,進一步提升環評服務質量和效率。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快推動相關環境管理制度銜接融合,推動形成環評管準入、許可管排污、執法管落實的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體系,不斷提升全省生態環境監管水平。(記者 胡曉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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