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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原價、捆綁銷售、集讚騙局 “雙十一”這些坑你掉過嗎?

2019-11-06 18:0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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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11月6日電 題:虛構原價、捆綁銷售、集讚騙局 “雙十一”這些坑你掉過嗎?

新華社記者董小紅

全網最低價比原價還貴、集讚優惠竟是騙局……一年一度的“雙十一”促銷盛會如約將至,各大電商平臺強勢宣傳“燒腦”促銷規則,琳瑯滿目的商品都被貼上優惠折扣的標簽。然而,“低價風暴”背後,有哪些套路?隱藏哪些陷阱?

“低價風暴”有貓膩:虛構原價、捆綁銷售、集讚騙局

四川消費者楊女士在某購物平臺網店“原創設計服裝店”關注了一件標價為559元的連衣裙多日,準備網店搞優惠活動時再買。“雙十一”之前,網店宣傳全場包郵、滿500減20元,楊女士當機立斷下單付款539元購買了心儀的連衣裙。

三天后,楊女士又上該網店選購外套,卻發現之前下單購買的連衣裙標價只要335元,居然又大幅度降了204元!楊女士要求網店退還差價,網店卻拒絕退錢……

“雙十一”前夕,類似虛構原價現象屢見不鮮,捆綁銷售也是常見套路。

最近,市民胡女士在某網絡平臺購買了一張火車票,票價為65元。但要額外收取兩張優惠券費用共30元,網站顯示,優惠券可享受7*24小時預訂服務、客服服務、快速退改簽服務、短信提醒服務等,並且不能取消,胡女士支付了30元優惠券費用,但事後發現,這些優惠服務根本是“紙上談兵”,沒有一項能實現,但錢又退不了。

“不僅沒買到便宜,反而還白交了錢。”胡女士後悔地説。

微信集讚低價購物騙局也是“雙十一”來臨前朋友圈的刷屏套路。

“只要將活動內容分享到朋友圈,並累計點讚28個,就可以低價領取生蠔”——家住四川瀘州的易女士被這句廣告詞吸引,急忙在朋友圈吆喝求點讚,在活動期間完成集讚數量後,支付了49.6元購買了10斤生蠔。但在約定提貨時間去領取生蠔時,商家卻説活動太火爆,生蠔已領完了……

“覺得太坑了,這不是騙人嗎!”易女士説,打開朋友圈,現在還有好多不明真相的朋友在集讚低價買東西……

商家套路深:虛假宣傳、先漲後降、“釣魚”陷阱

記者了解到,隨著“雙十一”來臨,商家的套路主要表現在虛假宣傳、先漲後降、“釣魚”陷阱等方面。

——虛假宣傳誤導。四川省律協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單靜説,一些不良商家為了在“雙十一”期間刷銷量,會用一些虛假詞彙來做宣傳,趁機誤導消費者,比如,“産量一直領先”“全網最低價”等,背後大多是虛構的事實和隱藏的真相。

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韋海軍説,雖然法律有欺詐增加三倍賠償的規定,但不少商品銷售者存僥倖心理,認為不被抓到就不會被罰款,因此,虛假宣傳反而成為一種常見的商家銷售套路。

——利用信息不對稱先漲價後打折。“一些商家通過這種方式誘騙消費者消費,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廖華説。

“我看準要買一款嬰兒車,上個月原價還是1300元,最近幾天突然變成了2400元,還寫著‘雙十一’將大降價500元,實際上比原價貴多了……”市民楊先生説。

——“釣魚式”低價陷阱。記者了解到,在一些網上購物平臺、微信平臺上,類似通過免費集讚、免費轉發、免費試用等噱頭來誘導消費者下單,有的故意不事先寫明押金定金是否退還,有的將“參加該活動一律不能退款”等條款模糊處理寫在活動頁面最後,造成消費者錢物兩失的情況不在少數。

四川博紳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凊説,消費者參與了這些“釣魚式”低價購物活動,後期商家就會以“貨物發完了”“訂單未使用”等藉口,拒絕退還收取的押金,或者告知退款要收取高額手續費,甚至實際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與宣傳不符,來坑騙消費者。有的微信集讚還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和社交賬號,很可能導致個人信息被盜。

記者了解到,很多商家在促銷、抽獎等活動中,為了誘使不特定消費者參與宣傳活動,沒有在宣傳中對參與活動資格、參與活動人數或産品服務數量等進行限制,在消費者滿足活動條件後,又以不符合參與活動資格、參與活動人數或産品服務數量有限制等不予兌現承諾。

消費者擦亮眼學會較真 行業強化自律和社會共治

廖華説,從消費觀念上,消費者一定要學會較真,要敢於依靠相關組織,依靠專業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單靜等專家認為,在遭遇“釣魚式”購物陷阱時,若商家以不正當理由拒絕兌現,消費者可以向當地市場監督部門投訴商家的虛假銷售行為;也可向當地保護消費者權益組織請求調解;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記者了解到,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費用的三倍。

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濤説,“雙十一”來臨,網絡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時有發生。建議廣大消費者儘量選擇正規大型的網購平臺,下單前仔細閱讀相關條款,了解所購商品或服務的使用規則和限制性條款。注意保留證據,如下單付款憑證、商品宣傳信息及聊天截圖等,以便發生糾紛及時有效維權。

相關專家也指出,針對“雙十一”種種購物陷阱,還需要加強監管和社會共治。不斷完善網絡監管服務平臺,升級網絡監管服務,加大打擊力度和手段;同時,探索建立多省份執法監管協作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多省份的日常溝通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跨區域網絡市場突出問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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