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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擬出臺保險資管産品管理辦法

2019-11-23 07:4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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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22日電(記者李延霞)為規範保險資産管理産品業務發展,統一監管標準,銀保監會22日就保險資産管理産品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保險資産管理産品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了保險資管産品定位和形式。保險資管産品定位為私募産品,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産品形式包括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和組合類保險資管産品等。

産品發行機制方面,辦法結合保險資管産品特點,推進債權投資計劃和股權投資計劃註冊發行、組合類保險資管産品登記發行,取消首單組合類保險資管産品核準要求。同時,對註冊機構和登記機構提出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辦法嚴格規範産品運作,在打破剛性兌付、消除多層嵌套、去通道、禁止資金池業務、限制期限錯配等方面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同時要求保險資管機構按規定提取風險準備金,強化保險資管機構對關聯交易的識別和報告義務。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我國保險資管産品投資運作總體審慎穩健,但是各類保險資管産品缺少統一的制度安排,與其他金融機構資管業務的監管規則和標準也存在差異。辦法的制定,在統一保險資管産品規則的基礎上,進一步彌補監管空白、強化業務監管,促進保險資管産品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末,我國保險資管産品餘額2.68萬億元,其中債權投資計劃1.24萬億元、股權投資計劃0.12萬億元、組合類保險資管産品1.32萬億元。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辦法著眼于對各類保險資管産品共性的部分加以總體規範。考慮到不同保險資管産品在産品形態、交易結構、資金投向等方面的差異,下一步將在辦法的基礎上,分別制定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和組合類保險資管産品的配套細則,細化監管標準,提高監管政策的針對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范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