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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構建具有江蘇市場監管特色制度體系

2019-12-11 08:49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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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構建具有江蘇市場監管特色制度體系
規範+減負,推進營商環境優化

12月10日,在省政府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佈制度創新年度清單,圍繞基礎性工作、職責分工、巡視問題整改制定了3大類134項制度,截至11月底已出臺79項,給我省為企業減負、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制度依據。

市場監管有了“四梁八柱”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局長朱勤虎認為,沒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市場監管制度,就談不上市場監管治理能力現代化。記者從發佈會獲悉,該局把構建具有江蘇市場監管特色的制度體系,作為推進市場監管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步驟。下一步將儘快完成列入制定計劃剩餘制度的制定、出臺,形成涵蓋市場監管履職主要方面的制度體系。

這份制度創新年度清單,謀劃早、體系全、落點實、思路新。“它是開展市場監管工作的‘四梁八柱’。”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吳永才説。他認為,目前市場監管工作總體上進入“有制可依”階段,所面臨問題主要是有制不依、落實不力,要嚴格執行不走樣,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輕微違法免罰讓企業受益

“沒想到沒給處罰!要知道,對我們企業來説,監管部門的處罰信息會直接影響以後招投標、拿訂單等。”常熟某貿易有限公司負責人感慨地説。今年,常熟市市場監管局對該企業進行檢查中發現,倉庫裏的代銷商品是日本原封裝進口閥門,商品箱子上僅有英文信息,無任何中文標明的産品名稱、生産廠名和廠址,也無任何執行標準。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相關規定。

該市市場監管工作人員考慮到,合同雙方的訂購要求和交易習慣已形成慣例,即購買方知曉且認可該種交易方式並不會因為未標注中文生産廠名廠址等情況導致雙方權益受損的情況發生,也沒有發現産生較大影響,且當事人立即落實措施並主動改正,遂不予處罰。

為了優化營商環境,我省今年8月出臺《江蘇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於處罰規定》,探索包容審慎監管,激發市場活力。從企業關注、百姓關心的重點監管領域入手,梳理出12大類43項免予行政處罰的輕微違法行為,同時對其他符合條件的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行政處罰作出指導性規定。這是全國首個以監管領域為分類標準、體系全面的省級免罰規定。

省市場監管局法規處處長陳衛説,實行《免罰規定》以來,已辦理各類免予處罰案件289件,對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的一批案件,在敦促當事人整改到位後免予處罰,既警示、教育當事人合法守規經營,又給其今後發展留足空間。而某些違法行為儘管輕微,但一旦列入將對市場産生不良導向的,也要堅守底線不予列入免罰範圍。

重塑流程規範行為替企業減負

針對企業反映較多的“多頭檢查”等問題,這份制度創新年度清單中,包括專門出臺《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指引(第一版)》。該《指引》對24項涉及市場監管領域的實地核查工作作出了具體規定,解釋了為什麼查、查什麼、怎麼查等問題。“做到‘進一次門、查多項事’,確保監管效能最大化、監管成本最優化、對市場主體干擾最小化。”省信用與風險監管局局長柳書潮介紹,按照年度抽查計劃,全省已“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企業192869家,佔全省企業總數的6.1%。

在系列重點制度中,我省在全國率先出臺的《關於加強和改進全省機關事業單位收費監管的實施方案》規定了11類違規收費行為,為企業減負。省市場監管局價監競爭處副處長華育新告訴記者,以規範全省機關事業單位收費監管的實施方案為例,其目的是通過執法監管,整治擅自收費和擾亂收費秩序行為,推進行政事業性收費制度化、法制化,防止陷入“清理、反彈、再清理、再反彈”的怪圈。這有利於保障各項清費減負政策落到實處,增強市場活力和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記者 趙偉莉 見習 洪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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