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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推進煤電聯營工作方案

2019-12-11 09:27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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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優化煤電産業資源配置,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根據國家發改委等部委通知要求,省發改委、工信廳日前聯合製訂《福建省關於進一步推進煤電聯營工作方案》(下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在符合國家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等級及相關文件要求情況下,新規劃建設煤電項目應優先考慮煤電聯營,鼓勵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則,推進電力行業淘汰落後産能、發展先進産能;支持省內燃煤發電項目與其他地區煤礦通過交叉持股實施煤電聯營,發揮煤電聯營優勢,降低發電成本。引導省內具有長期穩定電煤供銷關係的煤炭、電力企業開展跨省、跨區域聯營,提高我省電煤保障水平;鼓勵在運燃煤電廠和煤礦突破區域、行業、所有制界限,通過資産重組、股權交易等途徑實施煤電一體化、煤電交叉持股;充分發揮煤炭交易平臺功能和市場配置資源作用,以煤炭交易價格指數為依據,促進供需協作,積極推動電力企業與煤炭企業建立長期戰略合作,形成煤電價格聯動、風險共擔的合作機制。

為推進煤電聯營工作,《方案》提出具體激勵政策。包括:進一步提高煤電聯營項目煤炭産能指標折算比例,支持煤電聯營煤礦釋放優質先進産能;提升煤電聯營發電機組利用效率,對煤電一體化項目、煤電企業相互持股比例達到30%以上的項目,根據全省發用電及電力電量平衡情況,適當增加發電小時數;鼓勵煤電聯營機組按照電力交易相關規則參與包括跨省跨區電力交易和電力現貨交易在內的各類電力市場交易;降低煤電聯營項目用能成本,將煤炭、電力生産在同一地點且屬於同一法人主體的煤電一體化項目生産用電納入相應電廠廠用電範圍,對合理範圍內的廠用電率等經濟指標在企業考核時可區別對待;鼓勵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開展煤電聯營等。

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落實推進煤電聯營工作方案有利於形成煤礦與電站定點、定量、定煤種的穩定供應模式,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降低全社會用能成本;有利於構建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煤電合作機制,緩解煤電矛盾,增強煤炭、電力企業抵禦市場風險能力,推動煤炭、電力産業協同發展;有利於促進煤炭的清潔高效利用,促進綠色循環發展。(記者 林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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