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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全面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

2019-12-14 08:36 來源: 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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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促幼有所育 補齊服務短板
我省全面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

記者今天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省政府辦公廳日前正式印發《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我省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及保障措施,為我省解決“幼有所育”問題,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健康發展提供了依據和遵循。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了包括建立基本的托育服務支持政策、建立嚴格的托育服務登記準入制度、建立有利的托育服務保障措施、建立完善的托育服務監管體系等4項共10方面任務。具體來説,2020年底前,我省將在長春市和吉林市試點建立3至5家、其他市(州)試點建立1至2家符合我省實際的、具有示範效應的托育機構;到2025年,我省嬰幼兒照護服務將實現政策指導、資格準入、保障措施和監督體系基本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明顯提升,育齡群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

此外,《實施意見》鼓勵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托幼服務一體化模式,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育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鼓勵獨立開辦的托育服務機構開設乳兒班、小托班和大托班,招收3歲以下嬰幼兒;鼓勵用人單位根據單位員工數量單獨或與駐地社區聯合開辦托育所,為員工提供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

為保證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有效開展,《實施意見》提出實行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制度,實行托育服務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同時建立嬰幼兒照護服務用地優先保障機制,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人才培養和培訓,並明確相關機構的監督管理責任,對虐童等行為實行零容忍,對托育機構實施等級評價和動態管理。(記者 宋育欣)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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