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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第四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2019-12-23 19:0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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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 田曉航、屈婷)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2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進行第四次審議。社會辦醫、鄉村醫療衛生隊伍建設、院前急救、弱勢人群健康、心理健康等熱點問題在這一最新版草案中得到體現。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是衛生與健康領域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17年12月、2018年10月和2019年8月分別對草案進行了審議。第三次審議後,草案根據各方面意見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

為引導和規範社會辦醫,草案四審稿明確,社會力量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規定享受與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稅收、財政補助、用地、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政策,並依法接受監督管理。

為建立更加符合基層實際的鄉村醫療衛生人員職業發展機制,草案四審稿提出,國家加強鄉村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建立縣鄉村上下貫通的職業發展機制,完善對鄉村醫療衛生人員的多渠道補助機制和養老政策。

除了醫療衛生體制相關問題,草案四審稿還對百姓健康新需求、新關切作出回應。

2019年入冬以來,多起心源性猝死事件引發輿論對院前急救的關注。對此,草案四審稿規定,公共場所應當按照規定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設施。關注弱勢人群健康,草案四審稿還提出,建立健全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完善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及其保障體系。關注心理健康問題,草案四審稿提出,國家採取措施,加強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和人才隊伍建設。

此外,草案四審稿新增不少健康促進措施,如學校應當按照規定開設體育與健康課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納入學校考核體系,國家鼓勵單位的體育場地設施向公眾開放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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