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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由單一標準徵收調整為分檔徵收

2019-12-31 07:4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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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 安蓓)記者30日了解到,我國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單一標準徵收調整為分檔徵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含)以上但低於本省區市規定比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50%徵收;1%以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90%徵收。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聯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對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徵收殘保金。

總體方案明確,殘保金徵收標準上限仍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執行,社會平均工資的口徑為城鎮私營單位和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用工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殘聯在審核殘疾人就業人數時相應計入並加強動態監控。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實行分檔徵收體現了激勵約束並重的原則,有利於激發用人單位積極性,引導其將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提高至1%以上;允許用人單位以更加靈活的方式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更加符合用人單位實際用工需求,也有利於進一步促進殘疾人就業。

總體方案針對殘疾人就業的難點、堵點,提出了全面摸排殘疾人就業需求信息、做好殘疾人人力資源開發、推動用人單位設置殘疾人就業崗位、支持就業服務平臺發展、推動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完善殘疾人就業服務保障機制、建立殘疾人就業信息跟蹤反饋機制等七項具體措施,推動構建涵蓋“人力開發—就業指導—供需對接—就業維護”全鏈條的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

2016年至2018年,我國連續三年城鄉新增殘疾人就業超過30萬,按比例就業殘疾人數量累計增幅超過20%。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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